最新的人口普查显示,加拿大的家庭明显改变,成员数目减少,而同居、单亲及有继父母的家庭则同告续增,换言之,本国的家庭不再传统。
去年,由四名或更多成员组成的家庭只占家庭总数四分之一,但在二十年前,这些较大的家庭的比率达三分之一。
与此同时,主要受到较细家庭的增加的影响,家庭的数目上升至一千一百六十万的水平,若与一九九六年比较,出现了百分之六点九的升幅。
加拿大统计局解释,促成这些变化的已知因素包括了生育率下降,以及男女伴侣延迟生育,甚至决定不要子女。
寿命延长亦是其中一个原因,理由是当子女长大离去之后,一方面家庭成员数目随之下降,而另一方面家庭数目也告上升。
此外,配偶分手也制造了更多的较细家庭。
去年人口普查所得的资料显示,虽然婚姻仍然是本国家庭的主要基础,但在全国总家庭数目中所占的比率,已由一九八一年的百分之八十三,降低至百分之七十。
十四岁以下与双亲同住的儿童的比率同告减少,由八一年的八成四下降至六成八。
去年,不与双亲同住的儿童总数超过一百万名,所占的比率接近百分之十九,而大部分均属于单亲家庭的儿童,通常都是与母亲生活。
在全国其中七个省份及特区,每五名儿童之中,便有超过一名儿童只与单亲同住,而这个比率在育空更高达四分之一。
统计局分析员杜高堤(PIERRE TURCOTTE)表示,去年的人口普查显示,由双亲及子女组成的所谓传统家庭的数目继续下降,至今已不足家庭总数的一半。
同居男女的比率由百分之六上升至百分之十四。
虽然如此,统计局按趋势估计,其中七成五的人最终将会结婚。
同居的情况在魁省最普遍,占所有夫妇总数的三成,而当地接近百分之二十九的儿童的父母未有结婚,比全国百分之十三的平均水平高出超过一倍。
普查所得数据显示,去年与同居父母居住的儿童比率,乃是二十年前的四倍有多,另方面,有继父母的家庭的比率,也由九五年的百分之十上升至百分之十二。
数据亦显示,由双亲及子女组成的家庭继续减少,而只有夫妇但没有子女的家庭则告增加。
去年,家庭无二十五岁以下子女的所占比率高达百分之四十一,但在二十年前,这类家庭则只占百分之三十四。
另方面,统计局又首次收集同性伴侣关系的资料,结果显示本国共有三万四千二百对同性同居伴侣,所占夫妇及同居伴侣的比率分别为百分之零点五及百分之三。
这些同性伴侣在魁北克及卑诗两省的比率最高,平均达到百分之零点六的水平。
如以数目计算,安省则最多,共有一万二千五百零五对同性伴侣,比率为百分之零点五。
正式结婚生儿育女的传统家庭比例继续下降。
在二零零一年,已婚夫妇占加拿大全部家庭的70.5%,但一九八一年占83%。
曾经被指为「生活在罪恶中」的同居关系愈来愈普遍。
二零零一年没有正式结婚而同居的家庭占全部家庭13.8%。
二十年前只有6%同居家庭。
在加拿大所有省份与特区之中,努纳伏、西北特区和魁省在比例上最多同居家庭。
努纳伏有31.3%同居家庭,西北特区26.3%,魁省25.2%。
加国的同居夫妇之中,44%居住在魁剩
纽芬兰、安省与爱德华王子岛的居民最信奉婚姻制度。
纽芬兰和安省的已婚家庭各占75.4%,爱德华王子岛占74.1%。
二零零一年的人口统计首次把同性关系纳在同居关系的定义内。
共有三万四千二百对伴侣报称同性同居关系,占所有家庭0.41%。
约81%同性伴侣居住在加国的二十七个城市中,其中以温哥华、满地可和维多利亚最多。
温哥华的同性伴侣家庭占全部家庭总数1.98%、满地可1.47%、维多利亚1.26%。
约15.7%为单亲家庭,北部的努纳伏特区更达四分之一。
愈来愈多人单独居祝全国的一千一百五十万个家庭中,约四分之一只有一人居祝原因之一是人口老化,愈来愈多老年人独居。
多达41%年龄介乎二十至二十九的青年人与父母同住;二十年前只有27%。
统计局分析人员认为婚姻失败 、迟婚、愈来愈多二十多岁青年人仍在求学中和找寻工作困难等因素造成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