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有座山,名为紫金。
可能小时候听过太多关于她的传说,隐隐一层紫雾,就如此蕴在了心底。
离开时,已认定再不会见到如那般清雅的紫。
果然,那一天从眩窗俯瞰洛基山,除了无垠皑皑,只有尖削和陌生。
以后的日子,尽管依然爱山,却始终无法爱上温哥华。
这些年,是一块拒绝被渗透的海绵,固执的对自己说,终归有一天,我会离开她。
我把心留给这个看得到山的房间,在温哥华的这些年都未曾远离过。
又是一阵秋雨一阵凉。
原本夏日里青葱碧绿的枝叶,这时候毫无吝气,又燃放一树火红添在窗外,惹人流连。
温哥华的深秋是一抹流金,晚霞牵绕万段辉煌,璀璨这座琉璃城市。
浑忘了秋风的冷列。
心在这溢彩流动寂冷黄昏中,与秋共舞。
对这座城市,仍然算不上有多爱和眷恋,可是,分明此时的心在沸腾。
朋友抱怨的话音犹在耳,不过才是半年。
多给自己一点时间。
而对于我,还要多久? 还有多久才会真正爱上她?这窗外,也许会有答案。
再给这座城市一点时间。
爱上了这个深秋。
爱上了这个深秋的黄昏。
爱上了这个深秋黄昏的窗外。
爱上眼底,绰绰远山那一蕴紫雾苍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