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国门后,我再一次听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当那每个音符从头顶贯穿而来的时候,我感觉那是上个世纪的呼唤和呐喊,却传至今日,仿佛要冲开斗室,不可抑制。
当主旋律“欢乐颂”响起,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仿佛看见一个弱小迷茫孤苦无告的灵魂,仰视浩瀚的天宇,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待把握人生,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面筑起一座永不陷落的城堡,旷达雄迈地去体验人生……
我突然想起俄国诗人叶塞宁的话:找到故乡就是胜利。
可是对于我们这些离开自己故乡的人呢?只有皈依精神家园的幸福了。
我听说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花开之前你无法预知,或者花开之时你不曾察觉。
有时候是举世无双的奇苑,有时候是孤独而微小的一朵,有的是昙花一现的稍纵即逝,有的是恒久不败……我们的心灵之花何处寄托?
记得少年时曾和同学胸怀空囊走遍天下的野心,现在想来,当时自认为的天下,不过是一方水土。
我背着蓝色的背囊,散着一头黑发,带着少年人的无知和无畏,去寻找美丽的桃花源头。
在去西双版纳的时候,我看见从没有离开小竹楼的老人和孩子,他们对我们熟悉的都市一无所知,他们的笑容无欲也无求。
也许是向往多了,才会有忧伤。
我们太会向往,向往的东西得到了,我们又有了新的向往……
年少不知道愁滋味的我,曾经固执地选择有着遥远异族风情的城市去追随父辈走过的脚印。
大学毕业后又义无反顾地出走,去寻找传说中江南的才子佳人。
为了爱情,我又毅然地逃离家门,追寻自认为伟大但是世人早已重复千年的故事。
家的距离在一点一点地拉伸,我的心之花也只能变成无根无据的萍聚之荷。
少小离家老大回,这是如古代飞黄腾达后的告老还乡。
寻找世外桃源的诱惑,无时无刻不迷惑着我浪漫的心。
世外桃源的仙境也许只在梦中,我不能澈底地皈依我向往的地方。
所谓的桃源也意味着几十里山路和热带气候,还有奇形怪状的有毒没毒的虫豸,密密的树林里,也许充满了阴暗的野性。
即使看见了美丽的异土,但是我不能肯定一定住进芳菲的庄园如“蝴蝶梦”里面的曼得丽。
我只能做住进小茅屋点不起油灯听见狼嚎的准备,心里默念着“蝴蝶梦”开篇女主角的独白:我又梦见了我的曼得丽……
也许我的向往是箭,我的本身也是箭。
我的箭已经对准了心中的方向,可是我的弓在何方?想命中靶心的人早已经悄声无息坦坦然然地锤炼自己的生命之弓去了,那麽我还等什麽?我还有的是时间可以打造生命最完美的射程,塑造自己的向往之花……
我知道岁月如流,勤奋做舟,以心关照,以心品尝,唯有承受艰苦,才能顺水行舟。
前路风景正好……
追随
人曰:缘如流水。
曾经坚定地认为它随水而来,又会随水而去。
相聚如云,离散如风。
但是,我心爱的人啊,当你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我捧给你的我血红跳动的心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追随你到天涯。
于是,我在地球的每个角落寻找你的身影。
我执着地漂泊,追逐你沧桑斑驳的背影。
从此我把自己的生命钉在本没有意义,但却因此而有意义日子上。
世界轮回了几个世纪,我脚下的土地仍以它的雏形存在着。
我典当给大地不再赎回的,不仅仅是脚印和血泪,还有我的青春和爱情。
我不知道究竟我已经跋涉了多少个岁月,我的老吉他早已经被我弹掉了牙齿,却依然伴着我唱着那首跑调的流浪歌。
行囊里除了我破旧的牛仔裤,就只剩下那一首苍老歌的开头:为什么流浪?故乡在远方,你也在远方。
远方的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雨季。
我的泪水呀,可以打湿整个城市。
我知道远方的你,一定在爱情栅起的篱墙下等我,等我的心与你一起漂泊。
为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梦中的橄榄树,我会追随你寻觅到天涯…..
候鸟
秋天到来的时候,就是候鸟南迁的时刻了。
人们没有看见过鸟儿从空中划过的洁白弧线,于是从心理坚定的认为鸟儿的自由和快乐。
我知道我天生就是只鸟,本想尽情享受阳光的恩泽和大地的宽广,但是却无法改变我是候鸟的事实,于是我天生注定的要飞来飞去,虽然每次飞翔的艰苦和伤痛还在。
所以每在一地,我无法选择永恒和安然,只匆匆做着季候的打算。
我不可能在一地长时间的停留的,除非我要唱那荆棘鸟般的歌,一生只唱一次的爱情郦歌,那时我会摇身一变成那梦般传说中的荆棘鸟,我会把身体深深地扎进荆棘枝干上,当紫红色的血从我的心脏流出时,我开始唱那古老动情的歌。
我知道曲终我就将命结,我知道的。
但是我的歌声会令所有鸟儿的歌声黯然,因为那每个音符都蘸满了殷红的血。
当广袤大地和浩瀚苍穹一起聆听我美妙清丽的歌声的时候,我天籁般的音符会追随我爱着的人到永远。
初秋的夜晚,我又梦见了那棵荆棘树,太阳在远方缓缓升起,伴着我不悔的歌声…
阴谋
老公英俊是大学时候公认的。
虽然我当时不差哪里,但是于今也是居安思危。
老公喜欢漂亮MM,在Mall里面转的时候,总会告诉我对面谁谁的波大,对面谁谁HOT。
认识他10年了,掌握了他的所有脾气。
他属于那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主,但是见到漂亮MM眼光就看过去,看过去……
另外一个弱点就是——馋!
总听说:掌握一个男人就要掌握他的胃。
老公上大学的时候就因为我妈妈的一手好菜,从以同学身份来给我送书本蹭顿便饭,到不辞辛苦每周必到家里面大快朵颐,风雨无阻。
于是在移民之前,我决定比老公晚三个月来加。
老公利用这三个月买房子,买车,找工作。
我就越越欲试地报考了厨师班,然后又买煲汤书,又啃烹饪书……
三月后,我顺利和老公会合以后,就开始慢慢SHOW OFF我的厨技。
他每日留连在我的餐桌前,不肯离去。
只要吃的好,他一晚上都是心花怒放。
拍着渐起的肚皮,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一天公司里面的情况和NBA的新闻。
如果哪一天因为我烧的菜不是那么满意,他总是幸幸地说:还是我妈好。
然后边看电视边在一旁唉声叹气。
老公以前的公司工作很多,他也就经常和同事加班。
每到加班,公司的几个同事就会一起去买PIZZA或者是三文治。
他总是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多么的难以下咽,不如老婆烧的菜好吃。
每每总是最快速度完成任务,逃回家里面吃我的中国菜。
最后,连公司的PARTY他也逃。
下午的时候经常接到他的电话,询问晚上的菜谱。
如果是他喜欢吃的菜,他就是一下午的精神十足的工作。
如果不合口味,他一般就建议到饭店去吃。
这个时候我多半会急中生智,马上给他一个另外满意的菜谱。
三年多了,老公的肚子被我喂出了五个月的身型。
他总是说我这是有预谋的迫害,现在不会有哪个MM在看上他。
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我都含笑不语。
我菜照做,他照样捧场。
他喜欢漂亮MM是本性难移,那么只要我再接再励,我的老公除了我,谁还会爱?
在灿烂的阳光下,我像林彪阴谋篡党夺权般地实施着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