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过完了,新年也过完了,一年一度的年终结算又要开始了。
对于从事自雇的人士,要清点账目,整理单据,核算盈亏,准备年终财务报表。
根据每个公司的盈亏情况不同,以及成立公式的形式不一样,在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申报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无限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 Partnership的纳税申报期限,如果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在T1个人报税中仅有自雇部分,可在每年的六月三十号之前将上一年的报税表送到税务局,如果有所得税需要缴纳,则必需在四月三十号之前报送给税务局 。
如果是有限公司Incorporations,选择的按财务年度结算的,并且在有盈利的情况下,一般是在财务年度结束两个月之内将联邦的T2 (Federal corporations income tax return) 和相应的附表以及安省的CT23 (Ontario corporations Tax and Annual Return)和相应的附表报送给联邦税务局和安省财政部。
如果公司亏损,则可在半年之内将相应的报表报出。
对于发工资的,在做最后一个月的Payroll Remittances时,对于前期因计算和遗漏所发生的错误需要调整的,应在元月十五号之前在报送十二月的Payroll Remittances 时及时调整,以确保Payroll Remittances、T4 和 T4 summary 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对于GST 的申报,有些公司是按季度预缴 Instalments ,因此在最后一个季度填报GST的报表时,对于前期三个季度有要调整的数目要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清算,做到多退少补,以保证GST申报的准确性。
下篇再谈申报期限的重要性
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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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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