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新年佳节即将来临,又到了探亲旅游的高峰期。
联邦食品检验局与加拿大海关日前共同呼吁入关者自觉如实申报所带物品。
另外,海关最近对海外带回加拿大物品价值的限额有所增加。
以往旅客从国外带回货品的价值分三个标准,即在国外逗留七天以上者,可最多携带价值相当于200加元的物品;在国外逗留14天以上者,可最多携带价值相当于400加元的物品;在国外逗留超过三周以上者,可最多携带价值相当于700加元的物品。
海关现已将此分三档的标准,简化成一个标准,并且提高从国外带回物品价值的上限,规定只要在国外逗留七天以上者,就可最多携带价值相当于750加元的物品。
同时,食品检验局与海关指出,有些人从国外返回加拿大时,不向海关如实申报所携带进来的食品、花草等物品;还有些人甚至根本不清楚政府的有关规定,故将严禁入境的物品带入加拿大。
此两家机构强调,入境者申报所携带的物品是出于安全和健康的考量。
每一位国际旅客都应该履行如实申报的义务。
同时,由于除了联邦政府对物品入境有明细规定之外,各省政府也有各自的规定。
因此有些物品联邦海关允许入境,但一些省政府却不允许入省。
根据食品检验署与海关的规定,下列物品可以从外国带入加拿大境内:奶酪(每人最多20公斤)、婴儿奶粉、种子(小号的种子每人最多不超过500克,诸如豆类型大号的种子每人最多可带5公斤)、剪下来的鲜花、新鲜的热带水果(每人最多可带25公斤)、水果与蔬菜(但必须是经冷□、罐装或者经脱水处理过的,每人最多可带20公斤)、咖啡、茶、调味品、草药、糖果、糕点、鱼及海鲜制品(除了河鱼及河蟹之外)、皮制品、木制品(必须是保证绝对无细菌)。
可以从美国带入境的物品有:奶制品(每人最多不超过20加元)、温带水果、在美国大部分州生长的室内植物、圣诞花环、花园植物及松树类植物、冷冻的新鲜肉类(每人最多不超过20公斤)、肉类制品、屠宰后的野味动物、动物的板油 (每人最多不超过2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