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来电询问,委托了朋友买卖房地产,进退不得,左右为难,如何是好?我的回答是:找朋友买卖房地产要小心!且不说一个朋友的人品、业绩和道德操守,仅就委托与代理关系而言,工作关系与朋友关系大不相同,商业利益和个人友情难以平衡,真可谓相知容易相守难。
所谓小心者,虑患未生,戒祸慎微,不敢纵其欲也。
拿朋友使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拿朋友当差,打不着狐狸惹一身臭,落得个“不仁不义”之骂名,实在要小心!
有人告诉我说,多年来亏欠朋友太多,委托买卖房产也算是一种补偿。
殊不知,友情是纯真的,就象真爱是无私的和无条件的。
朋友相处,以诚相待,礼尚往来,欠从何来?补又有何益?拿友情做交易,当要小心,免得弄巧成拙,财友双损!
在商言商,利益所系。
朋友当头,敬而远之。
商场如战场,铁骨铮铮,岂有脉脉含情,似水柔情?如有也不过是商场战略战术而已,以柔克刚,攻坚制胜者也。
正如伟大的政治家、历史学家、前英国首相邱杰尔所说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唯有永恒的共同利益。
此翁所言即是。
在商场中,既没有永恒的敌人,更没有永恒的朋友,唯有永恒的共同利益。
为共同利益而奋斗正是合作者的目标和任务;为共同利益而努力正是合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找朋友做买卖,实在要小心!
有人说找朋友买卖房地产,有弊也有利,有利的一面是委托与代理双方比较了解,信任度高,共同工作,配合默契。
而实际上,存在着朋友之间因顾面子而伤害商业利益的弊端,同时也存在着顾商业利益而伤害友情的风险。
此外,不排除朋友做代理的道德风险,典型的叫做“朋友陷阱”或“杀熟”。
这在中国大陆是屡见不鲜,人人皆知的。
俗语说的好: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
找朋友买卖房地产,要小心!
我的经验是,通过朋友买卖房地产,路越走越窄,朋友越来越少;而通过买卖房地产来交朋友,路越走越宽,朋友越来越多。
做事先做人,先交易后交情。
与其通过朋友买卖房地产,若不小心,伤害一个朋友甚至失去一个朋友,倒不如一心一意为用户着想,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通过买卖房地产去赢得用户的信赖,甚至获得一个朋友,霄让之别可见矣。
本文实属个人看法,不构成任何合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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