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曾经捕过,至于到底被捕过几次,至今没有统一的说法。
比较确定的说法是,毛泽东在1927年被捕,后来通过贿赂团丁得以逃生,这次被逮捕是毛泽东一生中惟一的一次被捕。
不过,有人著书称,毛泽东在1934年也曾被捕过。
网易论坛文章披露,1927年9月初,34岁的中共中央委员、中央特派员毛泽东奉命到长沙组织秋收起义、这天,商人装扮的毛泽东来到湖南浏阳与江西邻界的张家坊一个客栈。
毛泽东坐下来正准备吃饭,忽然闯进来一帮前来搜查共党的团丁。
团丁大队长猜测毛泽东是共党分子,便将毛泽东以“共党嫌疑犯”的罪名逮捕了。
毛泽东同其他“共党嫌疑犯”一道,被团丁们押往离此地不远的团防局。
负责押送毛泽东的两个团丁看他态度温和,没有捆他。
后来,毛泽东开始和团丁唠近乎,问家在哪里?家中还有何人?在与两团丁谈得相当投机时,团丁也放松了警惕,毛泽东趁机塞给两个团丁几块大洋。
在离团防局大院约200米的山林旁,毛泽东瞅准了有利地形,拔腿就跑。
毛泽东钻进了山林,如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了。
而两个受贿赂的团丁只喊叫,并不去追:
在美国作家埃德加·斯诺1936年完成的《西行漫记》中,记载了毛泽东这次被捕而又逃脱的经历。
现摘编如下:
“我(毛泽东)被派到长沙去组织后来被称为‘秋收起义’的运动。
……
“(1927年)九月间,我们通过湖南的农会已经成功地组织了一次广泛的起义……当我正在组织军队,奔走于汉阳矿工和农民赤卫队之间的时候,我被一些同国民党勾结的民团抓住了。
那时候,国民党的恐怖达到顶点,好几百共产党嫌疑分子被枪杀。
那些民团奉命把我押到民团总部去处死。
但是我从一个同志那里借了几十块钱,打算贿赂押送的人释放我。
普通的士兵都是雇佣兵,我遭到枪决,于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好处,他们同意释放我,可是负责的队长不允许。
于是我决定逃跑。
但是直到离民团总部大约二百码的地方,我才得到了机会。
我在那地方挣脱出来,跑到田野里去。
“我跑到一个高地,下面是一个水塘,周围长了很高的草,我在那里躲到太阳落山。
士兵追捕我,还强迫一些农民帮助他们搜寻。
有好多次他们走得很近,有一两次我几乎可以碰到他们。
虽然有五、六次我已经放弃希望,觉得我一定会再被抓到,可是我还是没有被发现。
最后,天黑了,他们放弃了搜寻。
我马上翻山越岭,连夜赶路。
我没有鞋,我的脚损伤得很厉害。
路上我遇到一个农民,他同我交了朋友,给我地方住,又领我到了下一乡。
我身边有七块钱,买了一双鞋,一把伞和一些吃的。
当我最后安全地走到农民赤卫队那里的时候,我的口袋里只剩下两个铜板了。
”
毛泽东1927年的被捕被视作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被捕,不过,在陈鸿年、吴越合著的长篇纪实回忆录《九死还魂草》、吴越著《我的爸爸是冤鬼》里却记载,毛泽东在第五次反围剿之后,曾经被围剿部队的军长樊崧甫的手下所捕。
吴越的父亲吴山五十年代是上海市司法局第一法律顾问处民事组组长,当时兼任樊崧甫的私人秘书。
据《我的爸爸是冤鬼》记载,樊崧甫是国民党高级将领之一,因他指挥作战时总是骑着一匹白马,因此也称“白马将军”。
1933年蒋介石发动对闽赣苏区的第五次“围剿”,他是主力部队的军长。
1934年苏区反“围剿”失败,全军撤退,开始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他又奉命追剿堵截。
就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不慎被捕,被押解到樊崧甫的面前。
毛泽东否认自己的身份,但他是苏维埃政府主席,樊崧甫手上有他的资料和照片,形象鲜明,仅凭他一句话,是否认不了的。
不过樊崧甫比宋希濂聪明,宋希濂抓到瞿秋白以后,立刻打电报通知了蒋介石,以致后来宋希濂和瞿秋白的关系相处得很好了,想给瞿秋白开脱些许都不可能,蒋介石下令处决,他不得不遵命执行,只能在行刑之前给一些感情上的“优待”。
樊崧甫抓到毛泽东以后,甚至在明确了毛泽东的真正身份以后,根本就没跟蒋介石提起过一个字,因此得到了处理毛泽东的“绝对自由”。
第二,樊崧甫虽然是“国军”的军长,但他是“洪帮”中人,对“党争”的认识和兴趣都不是很强,而对传统的“义气”和“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却十分相信。
因此,毛泽东能够通过游说打动他,让樊崧甫拿他当老百姓发给路费放了。
这件事情,当然是绝对秘密的,除了樊崧甫和毛泽东本人之外,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
正因为樊崧甫与毛泽东之间有过这样一笔默契的“交易”,1949年5月上海战役之前,蒋介石电令樊崧甫去台湾,樊崧甫居然借故没有遵令,为此蒋介石下令逮捕樊崧甫,关进了提篮桥监狱,直到上海解放,才被放了出来;而上海解放之后,对他这个当年围剿过苏区的战犯,陈毅市长不但没有把他抓起来,而是派专人先去保护他的住宅,后来专门把他请到市政府去谈话,接着请他出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虹口区政协主委,还给他分配了许多社会工作,诸如抗美援朝委员会委员、爱国卫生委员会委员等等,在1951年的镇反大逮捕中,他也得到了特殊的保护。
《我的爸爸是冤鬼》里的这段对毛泽东被捕的记载没有其他资料可以证实,不过,关于樊嵩甫的个人资料或可佐证这一说法。
据浙江通志记载:樊嵩甫(1894—1979),原名芝碧,字仲哲,号哲山,缙云五云镇人。
浙江省陆军小学毕业,加入龙华会、同盟会。
辛亥革命时,任浙军敢死队分队长、沪军机关枪队队长。
二次革命”中两度入狱。
1914年,入武昌陆军预校,后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毕业后历任中尉旗官、连附、连长等职。
1925年入陆军大学第七期。
1927年10月任第二十六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长。
1930年1月任第六师第十七旅少将旅长,在冯阎联合反蒋时,曾与吉鸿昌部作战。
1931年1月,任第六师参谋长,后任第八军中将参谋长,参加第三次“围剿”中央革命根据地。
1932年11月,任抚河方面“剿共”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
1933年2月,任陆军第七十九师师长,参加第四次“围剿”。
同年10月,任北路军第三纵队指挥官兼第七十九师师长,参加第五次“围剿”。
1935年任“剿匪”第二路军第一纵队指挥官,追堵湘鄂川黔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
1936年1月,任陆军第四十六军军长。
1938年,徐州会战中在狼子湖涝沟线与日军坂垣师团作战三昼夜。
同年9月任第十二军团军团长。
1939年2月,任湘鄂赣边区游击总指挥。
1940年1月,任第三十四集团军副总司令。
1944年秋,任国民政府军委会第五军风纪巡察团主任。
1947年1月退役,客居上海,因参与反内战活动,1949年5月14日被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
上海解放后获释,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参事室参事等职。
樊嵩甫这一国民党高级军官,为何在中共建政后毛发无伤,还能身居要职,确实有些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