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些移民却由于种种原因,而很难找到专业工作。
这些人要想生活,就得工作,因此,买一个生意,特别是一个便利店成了很多移民朋友的首要选择。
买一个生意,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和家里的生活问题,有些朋友苦干了几年,赚了一点钱就不干了,或是转做别的工作去了。
问题是,能不能就以做生意为职业,越做越大,直至光荣退休呢?这里就这个问题谈几点简单的看法:
第一次创业,往往比较辛苦,一是工作时间长,生活无规律比较累;二是由于资金比较短缺,往往比较节约生活比较苦;再一个是没有业余生活,没有时间汇友,也没有时间娱乐。
这种生活不能太长,见好就收,在生意市场比较旺的时候可以将生意出手。
选这种生意最好要遵循以下原则:在生意普遍比较清淡的时间买,如一月二月份;买地点比较可以但经营得不好的商店;买生意有一定年头但目前正在走下坡路的生意。
由于种种原因,如有些业主不适合于做生意,或是比较懒惰,或是缺乏资金,往往会将店子做砸,这种店子应该是投资的首选。
一旦生意恢复,并且进入稳定期,便可以出手了。
可以看到,投资者不仅可以通过经营赚钱,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生意的增殖来赚钱。
如果多进行几次这样的投资,回报一定是很可观的。
这种屋业的好处是省时,无须开车上下班,节省上下班很多时间;省钱,无须交房租,提高竞争能力;并且上居下铺屋业增殖的潜力很大。
如果将屋业上下都出租,可以有一笔很可观的房租收入。
几年以前,他只是在犹太街上做个小店,几年后自己有了一定的资金和经验,便开始了第二步创业。
先是在Danforth 大街买了一个经营得不好的便利店,几个月以后将生意做起来以后卖掉了,赚了2万多元。
然后又在依桃碧谷Lakeshore大街花8千元买了另一个便利店,做了半年,8万多卖出去。
第三个店子买在St Clair 和Kennedy,也是一个几乎关门的店子,几乎白捡,几个月后几万元卖了出去……最后选择了一个上居下铺的物业,在那里做了近5年,现在准备将物业和店子一起卖出,实现光荣退休。
但有一点不要忘记了,他买过来的店子都是有一定历史的店子,不只是经营了几个月或是三两年,而是十年或是更久的店子,只是由于别人不会经营,懒惰或是由于缺乏资金未能将生意做好,现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打理,又将生意做了起来。
就好象是一个健壮的成年人生了病一样,病治好了就有了活力,只要以后经营得力,店子自会健康发展。
这里,本人并不主张自己租一个门脸,新开一个商店,短短做一段时间后买给别人以赚取利润。
这种生意由于经营时间太短,生意并不稳定,这样做无疑会损害买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