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最新的研究指出,加拿大省立公园多数缺乏法律保护,因为现行法律制定时间较早,大多已不合时宜,甚至失去效力。
这份由维多利亚大学环境和法律教授博伊德完成的报告指出,在当前省立公园面临商业开发和环境危机的背景下,安省和亚伯达省对省立公园的保护最差,新斯高沙、纽芬兰和联邦政府,在保护省立公园方面,则做得略好一些。
报告说,本该为当代和未来一代加拿大人,保护无价之宝的自然资源的法律,多数不够健全。
要保护加拿大特有的自然遗产,避免其遭受无可挽回的损失,现行法律亟需改进。
报告以10项法律标准为依据,参考禁止伐木和开矿的法令以及公园得到保护的各项规定,并对各省省立公园的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不过,报告特别引用大量实例,指出安省法律未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省立公园。
「荒地联盟」组织的弗拉里表示,公园缺乏保护,安省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例子。
譬如,在安省最著名的自然景点--阿冈昆公园(Algonquin Park),有 75% 的树木遭到砍伐。
省内其它 23 个公园,更面临着开矿的威胁。
伦敦西南 100 公里处的容都公园 (RondeauPark),更已成为房地产开放商的猎物。
报告指出安省法律在公园保护方面甚为薄弱,安省公园既没有依法划定范围,也没有明文规定如何管理,甚至对濒危动物亦没有专门的管理条例。
报告更强调说,政府内阁的一念之差,往往可能导致公园资源被全面破坏。
报告还指出,加拿大其它地区类似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多数省份的法律在数十年前制定执行,如今已经不能反映当代环境的价值观,以及现代的生态知识。
报告指出,法律必须保护公园不作工业用途,更要优先保护珍稀动植物及其生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