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不小心驾驶”的告票就夺去一名品学兼优的滑铁卢大学三年级华裔学生的宝贵生命。
据《星岛日报》报道,尚有两个月才满二十一岁的区伟诺(WILLIS AU)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六日驾车回学校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当时现场目击证人和同车乘客都表示,交通意外是由对方司机超速所引起,但一周后负责调查该案的安省省警柏嘉(S. PARKER)通知他,他要对该案负全部责任,并发给他一张“不小心驾驶”的告票。
估计所有涉及本案的人都没有想到这张告票,就成为这个内向青年人的催命符。
区伟诺于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六时到达位于多伦多市基尔街(KEELE STREET)的安省省警多伦多分局,写下七页纸的英文遗书及一张该宗交通意外的事发绘图,在大楼后面的一棵大树上吊身亡,以生命向他认为对他不公平的指控提出血的控诉。
区伟诺的遗书(总共七页)
以下文件由区伟诺(WILLIS AU)写成。
每份文件是给于某一个人的特定信息。
但愿这些信息传达到那些个人或一群人。
请将原文由我的直系亲属保存。
多谢。
理由
我为何选择这样做?因为我继续活下去的话,从今以后就象一个骗子般度日。
我的尊严、骄傲及人格完全崩溃了。
此时,警官柏嘉(PARKER)已经得出结论,由于我的不小心驾驶造成了本次车祸。
一周前,他指出,三名证人的证词对我不利,指出是我犯的错。
我从心底里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既然我被裁定是说谎的(我是这样想),这件事在我的一生中将永远是个负担。
我将无法集中精神学习,也许无法完成学业。
但持续令我苦恼的是错误的指责。
我感到害怕,将永远无法从中恢复。
我最后的举动是自己的决定,由我负责。
现在回想起车祸的后果,我希望自己的一生就此了结。
过去这一个星期实在头痛,将来的日子更加艰难。
遭人诬蔑比残废还要难堪。
心灵上的挫折是难以忍受的。
我必然做了甚么坏事,惹得上天发怒,要我受这场折磨。
我太脆弱了,没有能力来承受。
我不能穿过这(涕泣)之谷,我在真理中的行程现已受到玷污。
……
……
一些最后记录
情形看来,我已到了一个再不能证明自己无辜的境地。
我受到千夫所指,却又做不了甚么。
没有人会听我讲,又或相信我的说话。
唯一信任我的只有家人及朋友。
他们的爱心及支持减轻我的痛楚。
但只有上帝的手才能搬走我背部错误指控的枷锁。
被宣判为“说谎者”这名号、增加保险费,以及不能再次长时间驾车是一种不可忍受的内心痛苦。
说谎者”之名将永远缠着我。
我在上主面前犯了罪。
我玷污了衪的神殿。
我祈祷并央求上主宽恕。
请到来寻找“迷途羔羊”及为回头浪子伸开双臂。
请向我显示你宽宏的怜悯。
WIL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