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官裁决,宴会主人如果让醉酒的宾客开车,难免要负起一部分法律责任,但没有义务提供财务补偿。
据加通社报道,法官查德维(James Cchadwick)周五驳斥控告宴会主人的蔡丝(Zoe Childs)及其家人。
二十一岁的蔡丝参加除夕宴会后,搭乘德穆(Desmond Desormeaux)驾驶的车而遭到意外,结果下半身瘫痪。
这场发生在一九九九年元旦的车祸还造成十七岁的杜普瑞(Derek Dupre)丧生,并有五人受伤。
查德维裁决,宴会主人库利尔(Dwight Courrier)及秦默嫚(Julie Zimmerman)疏忽而导致车祸,要负起百分之十五的责任。
这是前所未有的判例,但他强调,如果要库利尔及秦默嫚赔偿金钱,会使得所有主持社交活动的人承受过度负担。
他在判决书中说,赔偿责任会迫使宴会主人询问要开车离去的宾客是否饮酒或服用药物,并衡量饮酒及服药的后果,在宴会当中还要不时监督客人喝了多少酒。
宾客如果想开车,主人要查究客人的能力,并自行判断客人的情况。
主人认为客人的驾驶能力受到影响时,必须制止客人开车,客人如不听从,主人就得报警处理。
查德维说,社交场合的负责人如果不依照上述程序,一旦宾客出车祸,就会受到控告。
他表示,宴会主人不应该负赔偿责任,而是应由管制酒类销售并获利的省府订立规则,同时设立补偿受害人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