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健费补助计划
在BC省凡参与医疗保健计划的人,都必须缴付保健费。
MSP管辖下制定了两种保健费用补助计划,用以资助经济上有需要的居民。
申请补助者必须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连续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在加拿大境内居祝
一般性保健费用补助补贴保健费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不等,视申请者过去一年的净收入或夫妇两人总净收入、法定年龄、家庭成员数目、有无伤残成员而有所不同;临时保健费用补助则补贴百分之一百的保健费,是为一些面对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的。
任何申请保健费用补助人士,为了鉴定资格,必须授权加拿大税务局向卫生厅人员提供该申请者税务状况。
鉴定在每年秋天进行,MSP会在审核资料后调整保健费用。
六、保健资格的取消
1、子女的附属资格在以下情况被取销:结婚或进入同居关系;开始全日制工作, 达十九岁;如果子女仍然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则附属资格可延长到廿五岁,但每年都要提出学生身份证明才能享有保剑当子女的附属资格被取销后,他们要自己另外申请加入保健计划。
2、离婚后,前附属配偶的资格会被取销,必须另外申请加入保健计划。
3、离开BC剩假如离开BC省是属临时性的,受保资格可以延续十二个月。
如果计划离开两个月以上,应和MSP连络,以便决定你是否仍可享有保健的资格。
如果你停留在BC省以外的时间超规定的期限,必须在回来后重新等候,才能再次加入保剑
七、出现以下变动时,请与MSP联络
1、结婚。
如果你在结婚日六十天内提出通知,你的配偶可由结婚日开始获得保剑否则的话,你的配偶将由MSP收到通知后下一个月的一号开始享有保剑
2、新生婴儿。
婴儿在出生后六十天内提出书面申请,便可从出生日开始享有保剑
3、增加家庭附属成员。
一般来说,当MSP收到书面申请的下一个月一号,保健便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