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陈太事件:华人媒体和社团做得太过了》这篇文章后,我心里有一种忿忿的感觉,觉得不吐不快。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各种文化健康融合、政府正当鼓励、各种社团积极协助才形成目前这样的多元文化纷呈的局面。
其实,各种文化都是加拿大主流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加拿大现在没有陈太所谓的那个“主流社会”。
她提到二三十年前的那个主流社会,其实就是以白人为主的当时的加拿大文化,那时的加拿大其他文化所占比例非常低微,突显出当地白人的文化就是当时的主流文化,这是与目前多元文化截然不同的阶段。
陈太用这种过时的所谓“主流文化”来阐述她的观点,是与当代多元文化并存、各为主流文化一部分这种状况格格不入的过时的观点。
确实当时港台移民大量涌入,导致与当地居民“种族关系紧张”。
试想,二三十年前的人们对于新移民的抵触是可以理解的。
经过二三十年的有目共睹的族裔关系的发展,现在加拿大人对于新移民的进入是抱着宽容甚至鼓励的态度来对待的,再要形成以前那种“种族关系紧张”的可能性非常小。
所以用二三十年前有过的“种族关系紧张”推断目前大陆新移民涌入,也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想法,是武断的、非常幼稚的。
至于说大陆新移民有各种各样的缺点和缺陷,对!这点我同意。
加拿大的各个族裔都或多或少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或缺陷,即便是她后来试图圆饰的中国大陆新移民出租分租的问题,这在我碰到的当地白人中也不是少数,甚至一套3睡房的Huose里杂居没有关系的男女4-5人等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象这样的加拿大人都存在的现象,硬要蛮横地扣到中国大陆新移民的头上,是非常无理的;其次,就算你可能看不惯这种现象,在加拿大,你有权利想指责它的前提,就是看它是不是合法?如果不合法,你的指责当然没有问题,民众也支持;如果没有触犯加拿大的法律法规,那你有甚么资格胡评乱说呢?
当然,如果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在街坊邻里之间议论传播一番,也就罢了,没有人会去理你。
但作为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会议华裔成员之一,要当着多伦多著名媒体的面,发表自己的不算什么的“高见”,就得慎言,这不是一个家庭妇女式的流言蜚语传播的场所,她得发表实事求是的、有理论依据的、不含歧视诽谤性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言论,还要让全多伦多的居民,都要了解的事情。
她这样过时的、武断幼稚的、家庭主妇式的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也要见诸报端,不是在坍华人的台、坍她自己的台吗?她之所以荣任“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会议华裔成员之一”,我看原因只是她是华裔而已,人家警察总长还认为她的高论可以代表华裔的声音和诉求的呢!如果她所代表的那个族裔确实如她所说的那么糟糕,她还呆在那里代表这个族裔,难道她就不觉得羞愧、脸红吗?与其在会议里滥竽充数,还不如知趣地辞职呢!
当然,以陈太的年纪,做你的慈母可能绰绰有余,你愿意的话就叫她妈也未尝不可。
但天地下哪有拿自己子女的缺点满世界叫喊传播、让满世界的人都知道的慈母呢?即便是纠正子女的过错和过失,天底下的慈母都不会用这样“踩人”的方式的!
凡是人,都是有犯错的机会的。
知道错了,要勇于道歉勇于改正,这样才是真正的合格的公众人物形象。
知道错了还要无知圆谎、还要蛮横地拒绝道歉,她就没有资格再做一个合格的公众人物。
至于说到此事件是华人的“窝里斗”、“窝里狠”的典型,我倒不以为然。
事件中的人物都是加拿大公民或居民,是不是也是加拿大的“窝里斗”、“窝里狠”?照这种愚蠢的逻辑,加拿大联邦政府里的丑闻也不要去追究了,否则不是在世界人民面前坍加拿大的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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