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9时50分左右,一男子醉酒躺在儋州顺龙宾馆810客房内,要求宾馆服务员求助120上门打醒酒针。急诊中心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该男子提出在客房内打针,但被医务人员婉拒。该男子随后只穿内裤在宾馆内追打两名医务人员。据了解,该男子是省农业厅一处级干部。
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处理。次日,在警方陪同下,该男子向两位被打的医生护士认错,赔礼道歉,并向被打医生和护士各支付1000元医疗费和抚慰费。
客人喝醉酒求助服务员打120
当晚9时30分左右,住在儋州顺龙宾馆810房的客人刘某因喝酒太多,醉躺在宾馆客房中。
刘某拨打宾馆总台电话,称自己喝醉了酒,要求服务员帮他请医生来打醒酒针。总台女服务员接听了刘某的电话后,将情况告诉当晚宾馆值班经理王经理。
王经理随即拨打810房电话向客人刘某了解情况,刘某对王经理说:“请你帮我叫120急诊医生来打醒酒针,费用我出。”
于是,王经理为刘某拨打了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电话,告知一位客人喝醉酒躺在客房内,请求出诊。120急救中心接到王经理的求助后,让她直接拨打急诊值班电话。
自称干部要求在客房内打吊针
当晚9时50分,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中心值班医生陈焕高和护士张春华接到顺龙宾馆值班经理王经理的求助电话,随即赶到顺龙宾馆810房。
120医务人员乘电梯来到顺龙宾馆810房时,客人锁住了房门进不去。医务人员让服务员打开客房门。
医务人员进门后,看到一男子躺在靠门口的床上,光着上身,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医务人员进入房间后,要求客人到医院检查治疗。
躺在宾馆床上的刘某对医务人员说,他是省里的处级干部,要求医生在客房里帮他打吊针。
陈医生向刘某解释:“我们急诊人员是为全儋州市服务的,不是只为你一个人服务的,希望你配合我们到医院做检查治疗。”
要求遭拒后走廊追打医生护士
刘某提出在宾馆内打吊针的要求遭到医务人员拒绝后,对医务人员说:“你们给我滚出去。”
陈医生回答说:“我是来为你治病的,我滚到哪里去。”
一听这话,刘某突然从床上跳起来,一拳向陈医生的左下颚打去,随后又一拳打在他的胸前。刘某大声地说:“宾馆的客房是我的私人领地,谁不出去我就把谁打趴下。”
陈医生和张护士吓得赶紧退出房间,往走廊外跑。刘某只穿一条内裤追到走廊外,追打陈医生。宾馆男服务员王光福和王永生见状,上前劝阻。
陈医生往楼梯口跑,刘某追打时被两名男服务员拦住,看见女护士张春华站在走廊旁边,便光着脚踹女护士的右大腿,疼得女护士眼泪直流。
这时,刘某的同事、住在808房的一名客人上电梯,看见刘某醉酒闹事,上前劝住刘某。随后,刘某进入810房,关上了门。
当民警面称“自己是打了人”
被刘某追打后,陈医生和张护士拨打110报警,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儋州市那大镇东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敲开810房门时,刘某声称,自己是打了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民警向陈医生和张护士了解情况后,遭殴打的陈医生和张护士到那大农垦医院治疗。
警方通知涉嫌殴打他人的刘某次日上午8点30分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打人男子次日登门赔礼道歉
事发后,儋州那大镇东风派出所受理了此案。
醒酒后,刘某对自己的过错有所认识,并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理。东风派出所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那大农垦医院诊断,陈医生左颚软组织挫伤,张护士右腿软组织挫伤,涂抹活络油后,痛症较轻。
31日晚9时许,刘某随东风派出所所长薛二祥、一名副所长和一名办案民警来到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某当面向陈医生和张护士认错,给予赔礼道歉,并分别向陈医生和张护士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和抚慰金。最后,刘某给陈医生和张护士写了道歉书。
-对话被打医生陈焕高:
我痛在身上伤在心里
记者:你出诊时遭到殴打,整个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
陈焕高:我们是正常出诊,按规定:急症病人都应该接到医院急诊科治疗。这也是为病人的安全负责。如果在病人的住所留诊,万一出现过敏反应或病情发生恶化,没有救助设备和相关医疗条件,容易发生意外。因此,我们劝他到医院治疗,有担架和救护车护送。
这位病人自称是省农业厅的处级干部,坚持要躺在宾馆打吊针。当他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时,他穿着内裤在宾馆内追打我们。
刘某殴打我,尽管只是软组织挫伤,后果不算严重,但我内心的创伤却很难一下子抹平,我是痛在身上,伤在心里。
记者:你愿意和刘某协调解决此事吗?
陈焕高:我遭殴打后,希望警方对他依法处理。后来,在警方的协调下,我接受了刘某的认错、道歉。他虽然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对话被打女护士张春华:
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记者:作为一个女护士遭到殴打,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张春华:我难以理解,一个处级干部居然会对我动粗,只穿着一条内裤在宾馆走廊撒野。他的身份特殊,他的行为让我为他感到耻辱。他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记者:你同意和他协调处理此事吗?
张春华:签调解协议书时,我不在场,我的名字是陈医生代签的。我们虽然与他签了调解协议,但我仍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刘某责任的权利。
-对话打人者刘某:
我有过错,我会负责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打人者刘某。
记者:你当时动手打了出诊人员吗?
刘某:我当天晚上喝多了酒,身体不舒服,在客房打电话给总台服务员,让他请医生为我打醒酒针。后来,两名医务人员来到我房间,我要求他们在客房里打针,他们不同意,我就让他们出去,医生不出去,和我争执起来。我很恼火,我当时没有穿衣服,只穿了一条内裤,客房内是我的私人领地,他停留在房间里侵犯了我的隐私。后来,医院来了10多个人到我房间,没有经我同意到我房间是违法的。
我的身份比较特殊,是处级干部,我承认在这件事情上我有过错,我没有打他们,是喝多了站不稳,想扶墙,摇摇晃晃撞上了对方。我是因公休到儋州帮朋友搞培训班。我醉酒失态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但客观上损害了政府公务员形象。
在当地公安部门协调下,按法律程序双方调解了,我有过错,我对我的过错负责,出于人道主义,我给对方支付了2000元心灵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