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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家庭7年争夺贺梅抚养权幕后

文章发布时间:March 12, 2007

为了1个中国女孩,2个中美家庭间,进行了3次上诉,打遍4级法院,经过5个主审法官,持续了6年,直到孩子7岁(离8周岁还有5天),方才尘埃落定——这便是发生在美国田纳西州,影响全美并波及中国的贺梅案的基本过程。

2007年1月23日,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判决:贺绍强夫妇完全收回对贺梅的父母权与监护权,同时裁定养父母贝克家庭需把贺梅交还给亲生父母亲贺绍强与罗秦。

7年之后,贺梅终于能够重回亲生父母的怀抱了。

在7年的诉讼过程里,小贺梅经常占据华人媒体的重要版面,同时美联社、路透社多年跟踪报道,《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今日美国报》等主流媒体也都进行过详尽报道和评论。

就在判决的第二天,从《美国, 早上好》的报道到CNN晚间黄金档主持人拉里·金的采访,贺家的新闻登上了美国的早晚《新闻联播》节目。

笔者作为美国华人报纸的记者,曾两次来到贺家所在的田纳西州孟菲斯市采访,经历了贺梅案判决和贺梅即将移交的关键时刻,目睹了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同时阅读了大量的法院文件和相关报道,深感此案不仅对于美国华人维权意义非同寻常,同时亦是理解中美文化差异的典型案例。

贺梅为何离开生父母

今年8岁的贺梅,是此案中贺家与贝克家争夺的中心人物。

她是个怎样的孩子?为什么从出生3周后到8岁,都不与生父母生活在一起?

在孟菲斯市贺家的公寓里,贺梅的生母罗秦告诉笔者,贺梅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但是实际上,贺梅却一直使用着她的“养父母”贝克夫妇起的名字:安娜·贝克(Anna Baker)。

罗秦回忆说,贺梅刚刚出生,自己还在坐月子时,家庭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突变。

本来就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的丈夫贺绍强因为被告“性骚扰案”,失去了学业、助学金,甚至有随时入狱的可能;同时官司的诉讼要花巨款,一家三口的生计陷入了困境之中。

他们本想将孩子送回中国,交给外婆照顾。

但还没满月的孩子没有办法送回家,同时,要为孩子申办护照也需要时间。

就在此时,孩子刚刚满4周的当天,与贺绍强与罗秦相熟的贝克夫妇将孩子抱了过去,负责养护。

这给了他们极大的帮助,没有了孩子的牵绊,罗秦也可以去餐馆打工,挣钱缴房租买食品。

3个月后,就在1999年6月4日, 贺家夫妇与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份没有期限的“临时监护书”。

但是罗秦说,贺家心中一直感激着贝克夫妇,但他们决不是以孩子作为交换,也从来没有把贺梅给贝克家“领养”。

贺绍强夫妇是在教会遇到贝克夫妇的。

贝克的父亲是基督教老牧师,因此大家对于贝克夫妇也十分尊敬,也知道他们早就想收养一名中国孩子。

罗秦回忆说,刚刚到田纳西孟菲斯不久,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教会的帮助下,学一些简单的英文,并在一个收养了中国孩子的家庭当帮工,“自己也深深地被领养家庭父母对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无私的爱打动了。

”因此,在脑海里对于美国人的印象很好,认为他们全都善良与乐于助人,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简单的印象几乎让他们失去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早在孩子7个月的时候,贺绍强就对贝克夫妇开口,说想要回孩子。

当时一直不孕的贝克夫人怀孕了。

贝克先生说:“等夫人生下孩子再说吧,因为他夫人有流产的前科,不想因此影响贝克夫人的情绪。

”出于对贝克夫妇的感恩,他们抑制了马上要回孩子的决心,孩子10个月的时候再次开口,双方因此发生了不愉快的口角。

因为想要回贺梅,贺家与贝克家的关系逐渐恶化。

2001年1月28日,贺梅两岁生日的那一天,他们与贝克家的冲突公开化。

贺绍强夫妇本准备照一张全家福,但贝克家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带走了情绪激动一直在哭的罗秦,并告诉她“不要再来”。

贺家当即决定诉诸法律,通过法院仲裁将女儿要回自己的身边,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他们就几乎没有见过贺梅,也没有她的一张照片。

生活更优越的养父母

为何贝克夫妇那么固执地要收养一个异族小女孩?

贝克夫妇是贺家在教会认识的。

他们从1997年开始想收养一个小孩。

当地有一个专门到中国领养孩子的父母圈子,都是医生、律师等工作体面、收入高并且稳定的美国人,贝克夫妇是从事房地产业的经纪人,收入不是很稳定,不容易进入这个圈子。

所以他们1997年就在当地领养孩子的中介机构登记领养孩子,并且接受了许多考察。

在看到小贺梅后,他们几乎是“一见钟情”,产生了收养的强烈愿望,并且可以省去许多的未知因素及潜在的国际旅行的费用及时间。

在对外谈到安娜的时候,贝克夫妻总是强调,他们是安娜唯一了解的父母,在她8年的生命之中,贺家几乎没有留给安娜任何的印象。

贝克说,贺家不了解安娜的一切,喜怒哀乐及饮食习惯。

因此,称自己是安娜·贝克的唯一父母。

贺梅在贝克家过得如何呢?贝克夫妇表示,安娜喜欢数学与艺术,并且相信圣诞老人,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

提到贺绍强夫妻,贝克夫妇表示安娜不愿意见到他们,也不愿意谈论他们。

同时她反感中文,不喜欢用中文书写的自己的名字,她希望能够学习西班牙文。

但事实上,在孩子5岁时,由律师向法院申请的有录像的30分钟相会中,贺绍强夫妇与贺梅相处得很好,由此他们更加相信一句中国的古话,“血浓于水”。

贝克夫妇表示,一直以来,安娜·贝克与比她小一岁的妹妹爱米·贝克睡在同一张床上,一同上学,一同游戏。

在谈话之中,贝克夫妇无时无刻都在强调他们对于安娜视为己出,对于孩子的未来他们担负着责任,希望可以将孩子一直养育到18岁。

因此贝克夫妇不希望孩子回到亲身父母的身边,因为贺家会将孩子带回中国——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国家,同时还有“独生子女政策”,也许他们永远也再见不到安娜。

贝克的这些观点,也恰恰是2004年田纳西州巡回上诉法院,将贺梅的父母权判给贝克家的主要依据,他们认为,贺梅与贝克夫妇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最好。

领养还是非法占有

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判决贺梅回归贺家,许多媒体的报道都称,“贺梅将从领养父母家庭,回到生身父母家庭。

”但是一些人士认为,贺家应该支付贝克夫妇对于贺梅的抚养及教育经费,因为贝克夫妇毕竟养育了孩子长达7年多。

领养中国孩子在美国中产阶级家庭是一种常见现象。

一名叫RAY 的弗吉尼亚人说,“我和妻子2004年在中国的江西领养了我们的孩子阿丽莎,我们正在进行第二个孩子的领养手续,M?茉?007或2008年再赴中国。

”他说,为涉案各方都感到悲哀,贺家的做法是给领养父母脸上打了一巴掌。

但是,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书非常明确地指出,贺家与贝克夫妇家之间从来没有完成过任何的领养手续,因此不是一件领养家庭和血缘家庭之间的纠纷,而是有关争夺父母权的官司。

换言之,根据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贝克家庭一直在非法地占有贺家的孩子。

一些人甚至称贝克家庭长期“绑架”了贺家的孩子,害得他们苦苦上诉。

孟菲斯的领养儿童的部门也认为,这不是一件领养孩子的官司,而是一场父母权的官司。

然而,贝克夫妇通过他们的律师,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几乎是十分成功地剥夺了贺家的父母权。

当贺家还在孟菲斯的儿童法院等待贝克夫妇通过仲裁的方式要回女儿的时候,贝克夫妇将他们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终止贺家对于贺梅的父母权。

2001年6月20日,离被延迟了的少年法院仲裁日还有2天,贝克夫妇要求孟菲斯所在地的县级法院终止贺家对于贺梅的父母权及要求收养贺梅,因为贺家已经4个月零5天没有看望过孩子。

然而根据法院的证词显示,在这4个月零5天里,贺家一直在努力通过法律的途径想要回孩子。

2001年2月1日,贺家写信给少年法院,抱怨贝克家违反协议,禁止贺家探视贺梅,希望法院帮助处理纠纷,允许他们看望贺梅。

2004年,田纳西州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判决书下来的时候,罗秦哭晕了。

这份判决书只采用贝克家及其证人的证词,不采用贺家及其证人的证词。

法官对贺绍强的评价是“自1998年起,贺先生反复地用一种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模式来追求自己的目标”。

对罗秦的评价是“贺太太是一个有冲动力的人,为达目的决不罢休。

她做事算计,几乎是演戏。

种族和文化歧视

田纳西州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将两家父母的财力和生活环境作为判决的比较基础,认为将贺梅留在富裕的孟菲斯更符合贺梅的利益,而不是送回中国。

而这一点,被许多人士指为带有浓厚的种族和文化歧视的色彩。

除此之外,中国的计划生育、重男轻女、抚养方式、家庭关系、社会经济程度等等都成为法庭上辩论交锋的焦点。

然而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判决指出,“财务优势和富裕环境绝非决定父母和非父母抚养权的考虑因素。

”这是一句极其重要的判词,也就等于严厉批判了原判决中的种族歧视和阶级歧视。

事实上,当初法官的判决,贝克夫妇聘请的律师帕瑞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帕瑞斯是当地很有名气的律师,他在此案中,成功地运用包括拖延在内的各种战术。

据称,他将此案作为资本,竞争田纳西州参议员。

幸运的是,一群与贺家素不相识的人与贺家站在了一起。

贺家的两名犹太人律师所提供的免费律师服务至少价值50万美元。

而在贺梅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许多支持者通过互联网成立了“贺梅基金”,为贺家筹集法庭及调查费用。

而当地法庭宣布剥夺贺家的父母权并冻结“贺梅基金”之后,他们又成立了“贺家团圆基金”。

评判贺绍强当年“性骚扰”案的是非,评判他的人品,贺家送出贺梅的决定是否错误,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贺家从来没有遗弃贺梅,这就是评判本案是非曲直的基本出发点。

借用当地“贺梅基金会”负责人的话说:“我们帮助贺家,不是因为认为贺家没有错误,而是让贺家有一个公平的起点, 能与‘有钱、有律师、懂法律’的贝克家展开较量。

中国驻美使馆也高调介入贺梅案,多次对此案表示关切。

原上诉法院判决后,中国驻美使馆李瑞佑参赞兼总领事发表谈话,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并表示严重关切”。

并指出:“父母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和道义支持。

同时,必须强调,贺梅回到其亲生父母身边,由亲生父母抚养最符合她的利益。

”自贺梅案上诉后,中国驻美使馆参赞兼总领事邱学军曾数次致信田纳西州最高法院,要求法院公正地审理判决此案,大使馆也多次派出领事官员旁听案件审理。

尾声

2月9日,笔者来到贝克家。

看到贝克夫妇目前住在一栋租来的房子,周围的环境尚好,有独立的车库,贺梅就住在车库上面的房间。

但贝克夫人不愿意就案件发表任何意见,只是说他们正在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

7年之中,贝克夫妇为留住贺梅,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但是贝克夫妇对贺梅的感情和金钱的付出,连贺家也不否认。

贺绍强在赢得官司当天,就对媒体说,他们要贺梅今后记住贝克夫妇的好。

当地报纸也发表许多读者来信,支持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

当然,也有许多人同情贝克夫妇,并衷心希望贝克夫妇能在贺梅今后的成长中,继续扮演角色。

整个贺梅案,确实折射了中美之间种种社会文化冲突,但如果把贺梅案归结于中美社会文化冲突,认为美国人,美国文化和法律不重视血缘关系,而重视抚养事实和儿童利益,则失之简单。

笔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在贺梅案的漫长过程中,除了无偿服务的律师,许许多多的普通美国人,包括白人与黑人,出于是非感,站在贺家的一边。

为贺家作证的证人,都是美国人,而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又恰恰维护了贺家应有的父母权,为这一司法领域树立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案例。

田纳西州第92选区的众议员候选人哈德威准备在2月24日之前向州议会提交名为“贺梅法案”,以确保父母权及领养的父母权不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他的提议,当即就得到了州参议员铁特的支持,希望能够在参众两院一起推动立法。

一旦成立,这将是美国第一个以中国人命名的法律。

这一切,都给贺梅案赋予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记者 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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