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上诉法院已裁决,保险公司在理赔报废车辆时扣除投保者垫底费( deductible )违法,最高法院本月初则决定不受理本国保险业者就此案提出的上诉。
保险业者近日因而纷纷警告说,由于这一判决具有追溯力,某些保险公司或许被迫要退款给最近二十七年内因汽车车报废而被扣除垫底费的投保者,此事不但令保险业者成本大增,购买车险的人也势必遭波及。
据加通社报道,此案已纠缠十年有余,受理这项集体诉讼案的安省上诉法院日前作出的裁决是,保险公司应对汽车完全报废的车主作出相当于该车市场价值的现金赔偿,而不能扣除垫底费。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各省的不同情况,在某些省份,此项裁决的有效性可追溯至 1975 年。
由于这项裁决影响巨大,如果予以不折不扣地执行,将给保险业者带来巨额经济损失,他们因而表示不能接受,继续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但最高法院本月初时决定,不受理保险业者提出的上诉,此事就此定案。
据加拿大保险界估算,本国有 100 万名车主,甚至可能有 200 万名车主将可因此获得退赔,涉及的金额将以数十上百亿元计,这笔意外的巨额开支,最后难免会有相当一部份被转嫁到汽车投保者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