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官员表示,过去六年以来,111名在美申请难民身分的加拿大公民中,共有16人获准。
美国司法部上周公布的难民数据显示,1997到2002年期间,除2001年之外,每年大约有二至四名加拿大人,在美获得难民身分。
美国司法部移民审核办公室艾兰·考米斯表示,每年有不少加拿大人在美提出难民申请。
但和加拿大不同,在美申请难民身分者,在最初的180天里,联邦政府不会提供任何补助,他们必须自己解决生活所需的经济来源。
而不像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部分医疗补助以及廉租屋。
考米斯表示,美国难民申请案,一般在六个月内都可获得解决。
如果到时,身分问题仍然未获解决者,将可获得临时工作许可。
获得身分者,就可领到绿卡。
至於难民申请被拒绝者,将可获返回加拿大的机票款。
考米斯表示,他们不能公开在美申请难民的加拿大人的身分以及在加居留地,因为这些人都因某种原因逃离加拿大,公开身分可能令他们的生命面临威胁。
今年,美国将把难民名额从五万名增加到七万名。
而加拿大每年批准的难民约为3万5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