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联邦政府已制定了反恐怖法,但加拿大的一些移民官员仍旧抱怨说,现行的很多规定还是存在重大漏洞,碍于管辖权的限制,他们就算想要弥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联邦政府的一份内部备忘录说,最令这些第一线移民官员最讨厌的,是那些显然是为了帮助外国人取得学生签证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签证学校,这样的学校转瞬即逝,毫无信用可言。
譬如很多人向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投诉,加拿大境内的某些学校质量低下,但该馆的移民官员无奈地表示,他们无权以怀疑那些学校的质量为由,拒绝向申请入读者发放学生签证。
这样的状况导致有心人担心现行的法律存在的漏洞,会给潜在的恐怖分子和罪犯可乘之机。
如果不健忘的话,人们应该记得,前年在美国制造九一一事件的那些恐怖分子中,就有三个人是持学生签证进入美国的。
那份致公民暨移民部高级官员的备忘录指出,一些并非真实教育机构的学校造成了双重问题:它们不但骗取了外国学生的学费,和可能给加拿大引来了包括恐怖分子在内、不受欢迎的外国人,而且向想赖在加拿大的外国人提供了透过购买虚假文件延长居留时间的机会。
根据移民部的规定,计划在加拿大就学半年以上的外国学生,须出示入学通知、显示他们能够承担学费的证明,并承诺在毕业后返回原居住地。
知情者称,只要付钱,这样的证明都可以在所谓的“签证学校”买到手。
即使签证官员怀疑发出证明的是一所虚假的学校,但移民官无权据此拒发签证。
温哥华的移民律师柯兰德说:“这是公然承认加拿大的移民法存在漏洞。
本来这个漏洞是很容易堵塞的,但因遭到漠视而使国门洞开。
”这份提醒政府现行法律对虚假学校管制不严的备忘录,是在 2002 年1 月撰写的,亦即在联邦自由党政府制定移民暨难民保护法之前数月。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只要在法律中增添加强管制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条款,规定只有提供真实教育课程、又在省级政府注册的学校才能招收外国学生,即可堵塞这个危险的漏洞。
这就是柯兰德律师发出上述批评的原因。
移民部发言人吉洛克的解释是,移民官确实不能以申请学生签证者所选择的学校为由拒发签证,但签证官员可以与相关省份的学校管制机构联系,如果发现有问题,即可对申请者发出警告,他申请入读的那所学校可能有问题。
吉洛克又表示,为确保国家安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接受安全背景检查,以防止恐怖分子和罪犯进入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