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机构在向新移民介绍加拿大社会生活时,差不多都会告诉新移民,移民和公民没有什么不同的。
公民所能享受的待遇,我们新移民都有资格享有,除了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或竞选。
大多数新移民听了以后,一笑了之,很宽慰。
这是事实。
但是,这不是完全的事实。
奉公守法的人士,那倒不必多去思考了。
若是警察局的熟悉人士,而身份还是永久居民的话,以下的内容却不要掉以轻心。
移民不是加拿大的公民。
移民若触犯了刑事条例,除了接受在刑法范围内有针对的处罚以外,还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
移民一旦服刑完毕,下一步就是遣返原居住国。
移民法范畴内的遣返前风险评估计划也轮不到他/她。
有人说,这是罪有应得,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这话也许有理。
其实,刑事诉讼是很讲究技术性的程序。
被警察逮捕,遭检察官起诉,未必在法官面前检控成立,即未必会定罪而接受司法处罚。
很多的案例,在审理过程中会被撤下来,通过其它的榘道处理。
不过,被逮捕的人士,因为永久居民的身份缘故,警察局在将此人逮捕之后,即刻用电邮通知移民当局。
移民当局也就在此人的移民档案中记下这项事故。
然而,当案例进入法庭审理过程,就像以上所说,很多案例不见得一定判决定罪,或者一定在刑法范围内处理。
往往,被逮捕的人士,就会作无罪结论,控罪撤销。
很庆幸吧?且慢。
警察局从来没有义务将这类的法庭决定通知移民当局的,尽管当初是警察局送出该人士被逮捕的信息。
因此,移民当局的资料库中,一直存有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的档案记录。
因而移民局一直等待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以后的结论。
你以为逃过一劫。
可是厄运一直追随你。
你离开加拿大或许无妨。
但是,回来时,过海关入境处,你必然会受到特别关照,要求留在一旁,等待高级移民官的盘问。
他们不会开门见山,问你有没有过刑事纠葛。
你会被问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糊里糊涂被作弄了一通,费时间,败坏了情绪,才怏怏地回到加拿大。
差不多,每次入境都会被留难。
这样的经历还不够。
当你申请公民时,或者是需要担保家人或父母移民探亲时,申请个案会作另类处理,通知申请人/担保人等待处理结果。
若自己不去跟踪,到了牛年马月都不会有消息。
只有当你待哪天突然省悟到以前的刑事纠葛,赶快处理善后,事情才有转机。
这里所提到的内容同刑事洗底,不是一码事。
因为当事人没有被判定罪,没有刑事记录可洗脱。
这里提到的内容纯粹是政府部门之间资讯交流的程序,也暴露出永久居民的软肋部位。
(本文由冯志强法律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