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利市府的一个委员会建议,对沿街乞讨的乞丐施以重罚。
如果建议获得议会采纳,那么首次犯规者将面临50元的罚款,累犯则可能要付出100元的代价。
卡加利市府表示,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希望市民不再随便施舍街头乞讨者,而把这些钱捐赠给帮助贫困者的机构。
这项修正案将在未来二个月内提交市议会批准。
提出把罚金定为100元的市议员里克·麦伊维表示,沿街乞讨让路人感到不安全,根本就是对公众的骚扰,这是不能容忍的。
这项提议也得到当地商业团体的支持。
维多利亚商业复兴区执行主任艾琳·史丹表示,街头乞讨对人们道路安全感的影响越来越大。
不过,温尼辟和温哥华的反贫穷组织曾挑战当地的类似规定,称它们与人权和自由宪章不符,最后迫使当局改变规定。
亚伯达民权自由协会主席史蒂芬·杰诺斯则认为,人人都有言论自由,而沿街乞讨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应该是民权问题,因而不可以禁止各种形式的乞讨。
正如卡加利司法部门所提出的,目前的问题在于,寻找乞讨者权利和公众安全之间的平衡点。
根据卡加利现有的规定,乞讨者不得在金融机构、银行提款机、公车站、步行桥十公尺以内的区域乞讨,也不得在晚上8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乞讨。
卡加利动物和地方法令服务部主任比尔·布鲁斯,日前向市议员们表示,这项修正后的地方法令“将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严厉。
”考虑到执法可能有一定的难度,市府还准备推出一项全民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