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女子因为在Coscto超市购买价值上千元的项链时发生纠纷,结果与Costco打起了官司。
根据法庭文件,华人吴女士于2020年1月10日与家人一同在Costco购物时,在上了锁的首饰陈列柜看中一条黑色珍珠项链,项链旁的价目标签上注有SKU#255090,价格$699.99+HST。店员为吴女士打开陈列柜,取出这条黑珍珠项链。商店经理证实价格是$699.99加税,并开出一张购物小票,填写SKU编号和价格。吴女士拿着小票到收款台,付了项链的钱。
吴女士拿到付款收据后回到首饰柜台,收据上显示SKU#255090,商品描述“珍珠项链”。经理将这条黑珍珠项链交还给吴女士的侄女。经理在收据上盖章“已收”,然后去库房取一个新的盒装项链,用于陈列。当经理打开新的盒装项链时,发现里面是一条白珍珠项链。就在这时,经理意识到这条黑珍珠项链旁的标价是错的。黑珍珠的价格是$3,299.00加税。于是经理拒绝将黑珍珠项链提供给吴女士,并提出全额退款。
吴女士拒绝退款,并坚称她为黑珍珠项链付了钱,但她没有能把黑珍珠项链带回家。
到了3月,吴女士收到信用卡对账单时,显示Costco在1月24日用于支付黑珍珠项链的信用卡上记入了790.99元(即699.99元加HST)。吴女士称,Costco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强行退款。
在法庭上,吴女士称,她以699.99元加HST的要价购买了一条黑珍珠项链,但Costco解除了购买合同,将项链收回。
吴女士要求法院下令交付这条黑珍珠项链,或者赔偿黑珍珠项链的价格,含税3,728.99元。
Costco并没有对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称吴女士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吴女士支付了$699.99加HST,并获得全额退款$699.99加HST。同时,Costco没有从中受益。如果法院判给她索赔的金额,吴女士将获得一笔意外之财。
此外,Costco称吴女士的索赔是在时效期满后发出的。吴女士于2020年1月10日购买了这条黑珍珠项链。Costco于2020年1月24日退还了这笔钱。索赔于2022年8月26日发出,距离2020年1月24日已经过去了2年零183天。
吴女士辩称,直到 2020 年 3 月晚些时候才收到信用卡对账单。
安省列治文山小额法庭法官在今年6月的裁决中指出,吴女士只花699.99元加税购买这条黑珍珠项链,但她在索赔中声称这条黑珍珠项链的价值为3728.99元。
法官同意辩方律师的意见,即原告的索赔是在时效期满后提出的。吴女士支付了699.99元加税,而Costco提出在当天退款。吴女士拒绝退款,14天后,Costco将全额款项记入吴女士的信用卡。法官认为,吴女士收到的钱与她购买项链时支付的金额相同。吴女士没有受到任何损害,Costco没有以任何方式受益或获利。基于上述理由,法官驳回了原告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