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哥,男,51岁,杭州人,新移民,在大陆干过20年刑警,来美后在中国人超市做保安,两个月抓了128个小偷。
吴哥属于那种抽烟多、说话少的人。
2003年12月25日,吴哥来到纽约,圣诞节是这座世界都市最美丽的季节,可是吴哥却不这么看。
操着一口浓重的杭州普通话,吴哥讲起了来美经过。
刚一下飞机,就感觉不好,印象里美国很好,很干净的,可纽约可不是这样,尤其是第二天到法拉盛,很脏。
咱杭州可是很美的。
那天我女儿来机场接的我。
她在美国做生意,来了8年了,在美国和一个中国人结了婚。
她给我们两口子办了移民,去年夏天在广州领事馆批的移民申请,领事馆给了我一个移民包,规定在半年内一定要到美国来。
我是不想来的,在那边生活很安定,每个月能拿3000多块,临来的时候,领导和同事都劝我不要来。
是我太太想来,她先来了4个半月,她说美国好,天空很蓝,美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
人家美国人比我们中国人档次高,待人很客气。
我来了以后,坐地铁,不管多少人,人家都排队,是好。
全家都在这里了,老婆要我来我没办法。
我是4个半月才来的。
我太太说,你是一个肯干的人,来美国不管做什么,肯定能做好的了。
这里小偷真多
我小孩不让我们出来做事的,刚好有一个认识人说,有家超市要找一个保安,我一听,这个工作好。
我在国内做了20年刑警,从来没想过做其它的工作,如果是别的工作,我不会上班的。
1月10号,我就来上班了,老板说,你要争气,不要迟到早退。
我的工作是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钟,后来老板改成到晚上9点半。
我上班就在超市里来来回回的走,这里小偷真多呀,第一天我就抓了5个。
一个月下来总共抓了62个,第二个月抓了66个。
我在唐人街和皇后区的两家超市做保安,星期一、二、三在唐人街,星期五、六、日在皇后区的分店。
尽管超市里有摄像机,可是有几个地方监视不到。
一般来讲,我都是看人家的脸色,偷东西的人一般不是很自然的,东看看西看看,手里拿着超市标志塑料袋的特别要当心,推车子带孩子的要盯推车下面,有的上面东西付了钱,下面的东西就蒙混过关了。
还有就是海鲜柜台,偷海鲜的特别多。
阴历28那天,在唐人街我看到一个30来岁女的,戴了顶红帽子,她眼神东看西看的,带着超市的塑料袋。
偷了三包东西,什么都有,鸡、鸭、鱼、茶壶。
等出门时,她摘了帽子。
我一看这个人怎么走掉了,我就从后门出去绕到前门,看见一个穿黄色滑雪衣的,很像那个人,不敢确定,我怕认错人,就跟着她走了两三条街。
外面下雪,天很冷,一会儿,她拿出红帽子戴上,这下认准了,我上去就抓住了她的袋子,叫她跟我店里交钱,她不肯。
后来,她说,什么都不要了。
我说,那也不行。
这时已经有许多人围了上来,我想抓她到店里去,她很凶,说要报警。
我说,我还没报警呢!你倒要报警。
我就跟旁边的人说,她偷了店里的东西,大家评评理。
当时雪下的好大好大,周围的人说,过年了,过年了,算了算了。
我就把东西拿了回来,放她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她又来了,看见我,马上就出去了。
过了几天,她第三次来到店里,偷了12块钱的一只鸭子,她把东西装到袋子里就跑,我已经盯上她,马上就抓住了她。
这个女的很凶,说我非礼她,我说,你是贼婆。
这一次她没逃过。
还有穿裘皮大衣偷东西的,而且是十几块钱的羔蟹,那也是个女的。
我要她付钱,她拿出一迭100美元的钞票,唰唰唰,丢下300美元就走了。
我说,你这是何苦呀。
有些人是偷了有瘾。
我自己想,中国人在美国还偷东西。
本身来美国不容易,这里打工可以赚钱,一个月至少可以赚1500块,租房和生活费一般700多美元,差不多还有多余的吧。
这些人都是存了贪小便宜的心理。
在唐人街,中年人偷东西的比较多,在皇后区,年纪大的多,还有墨西哥裔的年轻人多。
有一天,一个阿明戈(墨西哥人)偷三文鱼、鳕鱼和一包虾,他一进来我看见他拿了个黑袋子,就假装成顾客,在他附近转悠,他买好东西,趁人不注意,就把偷的东西放进黑袋子里,往门口走。
刚刚要到门口的时候,我就上去抓住了他,让他付钱,他说是他买的,可拿不出发票,再后来,他说不要了。
我抓的人几乎没有反抗的,小偷毕竟心虚的。
在这地方听老板的 不是听领导的
我当刑警20年,从来没迟到早退过,在美国也是一样。
每天早上6点钟我就起床了,先跑步一个小时,干这行跑步快有用。
从我家到超市要乘公车,再倒地铁。
乘公车五站地,我一般是跑步,十几分钟就到地铁站了。
晚上回家,我要给家里带菜,如果东西重,我就等车,东西少了就跑步回家。
我每天早上8点20分肯定到超市,干我们这行,早点到有好处,可以先观察周围环境。
超市地下室是仓库和我们的办公室,因为从冰库搬东西,门口那里就有冰块,我来了就先把那里扫干净,怕工人滑倒。
再把报纸搬进来,车子推出去。
这些都不是我的事情,反正什么事要我帮忙我都会做的。
这儿的人将福建话和温州话,我听不懂,英文又不好。
所以我在这不太讲话,就是干活。
在美国很苦的,工作时间长,十几个小时是很正常的。
这里的中国人比较勤劳,做事很卖力,国内的人没有这么苦,国内是8小时工作。
我每天要站13个小时,两条腿很酸很硬。
第一天上班,走到后来两条腿都有些不听使唤了,肿得挺厉害。
来到这之后,我什么地方也没去过,就是上班下班,星期天到法拉盛走走,然后在家做家务烧菜。
时间过得很快,现在我有的时候实在太累了,星期四休息就睡大觉,也不起早跑步了,睡得头晕才爬起来。
在这里老板叫我做我就做,老板让我做别的,我就做别的。
在这个地方听老板的,不是听领导的。
这个我挺适应的,就是打工挣钱。
我这个人很知足,也很随和的。
任何地方任何工作都肯干。
大陆一般人也就挣1000块钱,下岗的人也很多。
现在我再少也有1万多人民币,来了两个多月,老板给加了两次工资。
上次店里开周年庆祝会,每个员工都参加抽奖,我没去,老板问我为什么不去。
后来,老板叫人给了我一个红包。
你在这里做,就要把这里的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