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为解决法律援助收费争议,将于周一提议立法,容许聘用“公设律师”。
根据建议,目前由私人执业律师处理的各类案件,日后均可交予公设律师负责办理。
加通社获得省府高层消息指出,伊维斯政府采取措施,确保安省省民在有需要时必能获享各类法律服务。
司法部长杨格将提出议案,赋予安省法律援助处(LEGAL AID ONTARIO)权力,聘请支薪雇员,为该些无力负担法律援助人士效劳。
据悉,该类案件现时大部分经由辩护律师处理,律师费用则由安省法律援助处支付。
消息来源指出,省府给予安省法律援助处更大权力,让该处可自行聘请律师担任工作。
消息并指出,公设律师在缅尼吐巴省、沙斯卡川省及魁省已很普遍,安省一些地区亦有试验计画。
尽管新法例不会禁止辩护律师接办法律援助案件,但预料很多律师会感到不满,原因他们将难以争取该类工作。
新立法亦将容许安省法律援助处与私人律师及律师行签订按服务收费的合约安排协议。
省府与律师在法律援助收费问题上争拗多时,迫使省府作出有关安排。
律师一直认为,他们担任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所获薪酬并不足够。
今年七月,省府十五年来首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律师薪酬,但大部分律师认为增至八十七元九角三仙的时薪水平仍然偏低。
他们要求未来三年内增加大约二成六,亦即时薪将逾一百元。
为表达不满,很多律师已不接办法律援助案件,亦在安省多个法庭发起杯葛行动。
消息表示,一些律师的做法,令很多人得不到律师服务。
公设律师亦需处理部分由值勤律师担当的工作,也需负责庭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