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方已展开收集 DNA 样本的行动,以调查九岁女童张东岳的离奇失踪案。
但一些民权人士警告指出,尽管 DNA 样本是重要的破案手段,但此举亦可能侵害民众隐私。
九岁女童张东岳于去年 10 月 20 日从自己卧室中神秘失踪,多伦多警方紧锣密鼓地调查了 70 余天,但案情仍陷于胶着状态。
圣诞节过后,警方展开了新的侦查方向,要求芬治大道东 3852 号一栋大楼内的租客,志愿提供 DNA 样本。
张东岳母亲曾在这栋大楼租用一个单元作为私人补习学校的教室。
但已有民权人士及一些律师提出,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这些DNA 样本能被正确利用,并且在事后被销毁。
加拿大人权协会的布鲁弗指称,DNA 样本能极大侵害民众的隐私。
布鲁弗说,目前还没有规章制度或独立机构来确保民众的 DNA 样本能被正当利用,而不是被用作其他用途。
此外,亦没有规定要求一旦提供样本者被确认清白,其 DNA 样本应被立即销毁。
人权律师鲁贝 (Clayton Ruby) 认为,采集 DNA 样本的调查手段,其实是警方的“诚实测试”,一旦被要求者表示拒绝,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试图隐藏什么。
他说,这是将沉默的权利变成了一种有罪的象征。
鲁贝承认,良好公民一般都会配合警方,但他指出,还是有人会选择拒绝,因此不应视这些人为嫌疑犯。
鲁贝强调说,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不应将拒绝提供 DNA 样本的人视为可疑分子,那是警察国家的象征,而不是民主国家的象征。
这是多伦多警方近两年来,第 3 次要求民众志愿提供 DNA 样本。
第一次是去年 5 月,在调查多伦多 10 岁女童荷莉·钟斯遭分尸案时。
当时,居住在荷莉家附近的 35 岁男子布莱尔就是因为拒绝提供DNA 样本而受到警方怀疑,警方稍后根据所获证据 (他所抛弃的一个冷饮罐取得 DNA) 而终于将其逮捕。
第二次是在调查多伦多女地产经纪 2002 年 11 月在办公室大楼遭刺杀命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