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考虑和配偶分居或者你已经分居,那么你最关心的可能就是继续抚养子女的问题。
本文会讲述合法结婚父母面对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
法律正在偏离于传统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概念。
为帮助分居和离婚的父母更好地解决抚养方面的争议,同时更好地照顾子女,法官现在通常专注在决定如何为子女作好生活上的安排,以及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相处的时间分配。
尽管如此,“抚养权”和“探视权”等说法仍在沿用。
什么叫做“抚养权”呢?
获 得“抚养权”基本上是指获得照顾和监管子女的权利。
当夫妇双方同住时,他们是共同拥有其子女的抚养权。
但一旦分居,那么抚养权的问题就可以有不同方法作出 解决。
例如,你可以自己搬走,而把子女留给配偶,或者是自己搬走并且子女也带走。
两种情况下,只要对方没有异议,那么和子女在一起的一方便拥有抚养权。
抚养权也可以由夫妇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来作出解决,又或者是上法庭解决。
要注意的是,法庭令通常有优先权,因此如果你在和配偶或前度配偶解决抚养权问题时有困难,你就应该向法庭申请抚养令。
你是否需要律师?
如 果你申请的抚养令是最高法院离婚程序里的一部份,那么你就需要律师。
抚养令也可以在省级法院(家事法庭)申请,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不需要请律师,因为法庭程 序比较简单易懂。
如果你是上省级法院,大部份的社区都会要求你在法庭聆讯前参加由政府赞助的“分居后养育子女”免费课程。
法庭如何就抚养权问题作出裁决?
法庭通常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基础作出裁决。
法官会考虑很多因素。
这些因素关乎孩子的身心幸福以及父母双方满足子女所需的能力,这包括:
― 当夫妇同住时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
― 父母双方就照顾子女作出的计划,以及
― 父母双方允许子女跟另一方相处的意愿。
经济能力并非决定性因素。
而且法庭一般都喜欢让兄弟姊妹在一起。
子女能否决定希望与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
如 果子女足够成熟,那么除了上述因素之外,法官在决定抚养权安排的时候也会考虑其本身的意愿。
子女意愿的参考比重将根据孩子的年龄、孩子希望与父母其中一方 共同生活的原因,以及子女想要与这位家长共同生活的意愿程度而定。
但并没有规定子女有权决定与谁共同生活的界限年龄。
子女年龄越大,法庭考虑其意愿的比重 就越大。
通常来说,会考虑超过12岁子女的意愿,更大年龄孩子的意愿可能有决定性。
全权抚养是抚养权的传统方式。
如果你独自拥有抚养权,那么子女便会和你同住,而你则可对其日常起居作决定。
如果获得共有抚养令,父母则共同拥有抚养子女的权利。
至 于如何共享抚养权则会因人而异,要视情况而定。
在某些情况下,子女可能大部份时间都只跟父母其中一方居住,但父母双方都有同等的责任为子女作重大决定,例 如上学、宗教教育等等。
在其他情况下,子女可能会每隔数天、数周或数月轮流跟父母的其中一方居住。
现今大部份都属于共有抚养权。
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法庭 相信子女应该尽量多与父母双方接触。
通常法庭只会在父母其中一方完全不理子女、在国外居住或是对子女或配偶有暴力或虐待倾向的情况才会签发全权抚养令。
如何就探视权作出判决?
探视权或探望权,传统上是指父母的其中一方拥有全权抚养权,不拥有抚养权的另外一方可以和子女相聚的权利。
但是如果父母共有抚养权,问题便会变成父母双方分别有多少时间以及何时可以和子女相聚。
探视权或和子女相聚的时间之决定方法和抚养权一样——可以通过法庭令、书面协议或父母双方自行作出的安排。
如果父母双方能自行作出安排当然是最好,但如果不行,法庭可以下达法令,就特定方面或探视权作出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探望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对子女构成危险或是在长期离开后再开始和子女接触,法庭可能会下令探视必须受到监管。
调 解是帮助父母双方就抚养权和探视权达成协议的一个非常好的方法。
调解可以有助于避免痛苦的法庭诉讼─或避免一开始就弄到要上法庭。
政府有受过训练的调解 员,称为家庭公义辅导员(Family Justice Counselors),他们可以免费帮助夫妇双方就养育子女达成协议。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家庭公义辅导员所起草的协议书会有长远意义,而且可能难以更改,所以在签署前一定要咨询独立的法律意见。
你的律师也可以转介你给调解员。
“抚养权和探视权报告”是什么?
《家庭关系法》第15节允许法庭在就抚养权和探视权作出裁决前,可以下令要父母双方分别由心理学家就其养育子女的能力及其与子女的关系作出评估。
这些评估也称 为“15节报告”或“抚养权和探视权报告”,而其花费大概要5,000元。
家庭公义辅导员也可以免费提供此报告,但可能需时八个月甚至更长。
什么是“临时抚养权”?
如 果父母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他们可向法庭申请临时抚养令,以便在等候主要诉讼出结果的期间可以作决定。
临时抚养令是一个重要决定,因为除非有必要, 法庭通常不太可能以后再更改抚养权安排。
要记住,抚养权/探视权法令绝不是最终决定。
当环境有重大变动(例如父母其中一方想带孩子搬走)时,而该变动会有 足够理由对法令作出更改,法令便可以更改。
**如果你的配偶不遵守法令该怎么办?
咨询法律意见。
警方不会也不大愿意采取行动强制执行探视权。
如果你担心你的配偶要把子女带出国而且再也不带他们回来,你应立即去见律师。
(本文以卑诗省为例进行阐述 编辑李诗/卑诗省加拿大律师公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