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9 月 15 日在列治文 Williams 路与三号公路口闯红灯肇事、撞死警员 Jimmy Ng 的华裔青年陈友振,昨(3)日当庭道歉,未获 Jimmy Ng亲双接受。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格伯文(Harvey Groberman)在昨日开庭不久后表示,他希望对因刑事疏忽导致他人死亡,被判以有条件刑期的案件深入分析。
他要求主控官韦伯(Greg Webber)和辩方律师迪奇(Roy Dickey),在下次开庭之前提交有关报告,让他可掌握更多资料作出适当判决。
辩方律师迪奇列举本国其他地区发生同类案件而获轻判的例子,希望法官考虑到被告年轻、不成熟和初犯,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建议判被告有条件刑期、在家软禁、社会服务令240小时、不准驾驶及接受感化。
不过主控官韦伯认为,由于案情严重,故应该判监。
他建议判刑18个月至4年,以及缓刑5至10年。
世界日报报道,当控辩双方律师陈词完毕后,法官让陈友振亲自求情。
继辩护律师狄凯前日代被告宣读悔过书之后,陈友振昨日在法官邀请下当庭宣读一分事先用英语写好的简短道歉,大意为:我在此向您们公开道歉,我已懂得当时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案件发生后两年来,我已经学会重新做人。
不过,陈友振在道歉时,并未面向他右后方的 Jimmy Ng 父母 Chris 和 Therese。
法官问他除了纸上写好的东西之外,有否别的话要说?陈友振似乎也无话可说,他的道歉显然没有打动被害人父母的心。
据星岛日报报道,陈友振站在犯人栏,向 Jimmy Ng 的双亲和社区道歉。
他说自己的祖母去年在香港逝世,他因案缠身不能返港致祭,令他体会到 Jimmy Ng 双亲丧子之痛。
他是拿着道歉信,以颤抖的声音读出,期间并未望向坐在后排的 Jimmy Ng 父母。
Jimmy 的母亲 Therese 听着,情绪失控,激动落泪,须靠伏丈夫的肩膀。
Chris 和 Therese 在庭外会晤新闻界时表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是否接受陈友振的道歉。
聆讯后 Therese 一路哭着走出法庭,需要有人搀扶,面对镜头时仍热泪涟涟。
Jimmy Ng 父亲 Chris 在离开法庭时说,此刻心情很乱,需要多点时间考虑是否接受陈友振的道歉。
他说:“那区区几句话,只是文字声明,不是从心底说出来,没有个人感情,令我们非常失望。
”
Therese哀伤地说:“被告提出要扣减羁留的45日,根本不能和我们的丧子之痛相提并论。
过去两年,我们一直活在痛苦当中,失去儿子,我们已被判以终生监禁,余生没有儿子终老。
”她希望陈友振能够对着她道歉。
法庭昨日继续在被告适用何种刑期上辩论。
检察官韦伯已在前日请求判囚禁二至三年,不过辩护律师狄凯昨日在庭上引用多宗个案,试图说服法官判处两年以下有条件判决 (conditional sentence),即不需坐牢的监外刑期,此类刑期通常包括在家软禁、社区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