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罪犯登记册周三正式生效,性罪犯出狱后15日内必须将个人资料登记,或假如是被当局下令者亦须照做。
根据4月通过的法例,性罪犯亦须每年登记一次,更改地址后两周内亦要登记。
据加通社报道,副总理兼公共安全暨紧急应变事务部长麦莉兰的发言人斯禾表示,粗略估计每年平均有6,000人,不过会因应许多变数、趋势以及各省和检控官的决定而有出入。
警队方面将可以透过由皇家骑警主理的全国性罪犯数据库提取所需资料,让警方根据一个完整或半完整地址,以及性罪犯所犯罪行取得搜查令。
麦莉兰在声明中表示,这个数据库将有助警务人员辨识在事发地点附近居住的可疑性罪犯身份;为警方前往发生与性有关的严重罪行现场时,立即取得所需资料。
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厅长昆特表示,安省高兴看到联邦政府和其他省份和特区,确认跟进性罪犯资料的重要性。
今年7月,安省有法官裁决,安省性罪犯登记册违宪,省府正就裁决提出上诉。
昆特表示,安省会保留现有的登记册,与全国登记册并用,他在声明中称,安省设有性罪犯登记册,已提高了社区的安全。
该个数据库可供搜寻的资料相当多,包括性罪犯姓名、地址,外貌特征如纹身和其他容易辨识的记应。
联邦政府拨款200万元作为设立登记册的初步开支,每年拨款40万元为运作费用,但会交由各省和特区及地区警方决定令登记册保持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