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小伙王军(化名)因无钱葬母,将母亲尸体沉入河底,他也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真是因为贫穷而将母亲沉尸河底吗?他平日里对母亲是否孝顺?昨天,安徽商报与福建《海峡都市报》联手,分别在安徽和福建对此进行调查,发现该案背后有很多感人细节。
母亲生前是个精神病患者
昨天下午,记者转辗来到王军(化名)在寿县双桥镇尚庙村的家。其实,在这里他没有房屋,能称得上“家”是因为这里还生活着很多熟识他的乡邻。记者也从这些年迈的乡邻的描述中得知了王军生活在这里的苦难细节。
王军“水葬”母亲的消息,已在乡邻中传开。但是,他们对此并没有过多的指责。尚庙村67岁的朱继元老人告诉记者:“这都是被生活逼的,这孩子从小就很孝顺,绝不会做对不起他老母亲的事。”朱继元说,王军的母亲是后来改嫁给王军的父亲的,之前生过两个男孩,大约在1960年的时候,他的母亲周氏突然犯病,从此生活不能自理,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精神病人。
尚庙村今年已79岁的另一名老人余如胜说,有一年的夏天,他看到疯癫的周氏竟然脱光衣服在门口的水沟里洗澡,没有一点羞耻感,“你能想象得到她的精神病有多严重”。
每天将饭菜送到母亲嘴边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周氏与前夫生的两个儿子,但乡邻们都摇头表示没有必要,因为据他们了解,这两个儿子早就与周氏断绝了来往。
周氏改嫁给王军的父亲后,整日疯疯癫癫的她直到年近40岁的时候才生下王军。朱继元老人说,因为贫穷王军基本没有读过书。但是,王军并没有因为贫穷和母亲的疯癫而放弃照顾母亲。“以前没有外出打工的时候,他会每天将做好的饭菜送到母亲的嘴边。端屎端尿都是他一个人服侍。”
但是不幸总是伴着这个不幸的家庭。“他的父亲一生多病,最终还是因为癌症在前几年离世。”为了自食其力,王军决定外出打工。临行前,他在母亲的一个亲戚家隔壁给母亲搭了一间简易的平房。赚到钱后就寄给这位亲戚作为母亲的生活费。
“如果他不孝顺,也不会将他母亲带到福建,放在身边照顾。”但是,当母亲客死他乡的时候,他却付不起火葬的费用。
千里携母赴闽打工
昨日,《海峡都市报》记者也深入福建南安诗山、码头两镇,采访王军的工友、邻居和“亲人”,寻找王军在福建的生活轨迹。
在王军租赁的房屋大门前,一簇簇荒草淹没膝盖,门被一把铁锁锁住。这里是南安市诗山镇鹏峰村一处破旧的闽南古厝,就是王军和母亲周氏曾经住过两年的“家”,也是周氏走完人生的地方。
居住在此的村民老梁说,2003年前后,村里经常来个卖豆腐的,“小伙子是安徽人,人很老实,遭遇又很可怜”。
老梁说,他妻子叶丽与这个卖豆腐的小伙子慢慢熟悉起来。王军的遭遇感动了叶丽,两人聊得也投机,王就认大自己近20岁的叶做干姐。叶丽有个60 多岁的叔父陈某,一直没有子嗣。2004年,在叶丽的撮合下,王军还认陈老做干爹。但两人却来往不多,而“姐弟”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据介绍,王军在此打工期间,深得附近居民的喜爱。
2006年初,王军回了一趟安徽老家,从千里之外将年老、身患精神病的母亲周氏背到南安,一边打工一边照顾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