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禁售几种活游水鱼规定于本月 8 日正式执行,但本地华人超市及餐馆等对此新规定抱有困惑。
安省自然资源厅昨日澄清并证实,不论零售或批发商,一律不准销售 4 种游水活鱼,否则将受处罚。
安省政府公布的禁止销售的活鱼包括:崇鱼(Bighead)、青鱼(Black carp)、白鲢鱼(Silver Carp)、鲩鱼(Grass carp)、生鱼(Snake Head)和虾虎鱼(Goby)。
安省自然资源厅发言人培恩(Steve Payne)昨日向本报表示,新规定已经于本月 8 日起正式执行,不论批发还是零售,4 种禁止销售的活鱼必须剖杀死后才能销售,违者将可能面临高达 10 万元罚款和2 年监禁的处罚。
培恩说自然资源厅的检查官员将会调查及执行这一新规定。
本地华人超市对于这一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均存有一定的困惑。
丰华超市负责人李先生表示,目前业界对于省府这一新规定还不甚了解,不清楚是否是批发商卖活鱼给超市等零售商,超市剖杀后再卖给顾客;还是批发商必须将活鱼剖杀后才能卖给超市。
李先生说他只是通过媒体了解到禁止买卖几种活鱼的情况,丰华为正规运作的大型超市,目前为保险起见暂时停止销售鱼崇鱼和鲩鱼,而其他两种禁售鱼丰华本来就不卖,需要待情况明朗后再作打算。
康山大统华超市经理昨日也表示,超市方面未收到政府有关信息,不愿讲太多,只是说超市方面目前在剖杀活鱼后才会交给顾客,不会卖禁止销售的活鱼类。
安省华商餐馆会会长陈永仪昨日表示,餐馆业对于安省政府此具体规定的理解还很模糊,需要向批发商及政府了解情况。
陈永仪表示,虽然华人餐馆卖的游水鱼以黑立、白立等为多,但是也有鲩鱼等的市场需求,餐馆通常向超市购买游水活鱼,然后在餐馆内的鱼箱内喂养,客人点时才剖杀,如果政府禁止销售几种游水活鱼,餐馆买不到几种禁止销售的游水活鱼,客人就会少一些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餐馆的生意。
活鱼批发商“必发鱼业”东主叶祖华昨日表示,公司现正在与律师讨论有关事宜,考虑诉诸法律手段。
(乔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