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则新闻分别见诸加国中英文报端,一则是陈卫平先生组建“民族联盟党”(NAP),据悉其“党纲”明确标明透过该党政治力量,维护加拿大华人权益;另一则是加拿大决定撤回对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的支持,总理哈珀还要求印第安人事务部长潘迪思(Jim Prentice)检讨加对该宣言的支持立场。
这两则消息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从大格局看,是有内在联系的,民族联盟党领袖似应从中看出点问题,至少了解点历史与现实在加拿大的交汇与分流,以便在未来复杂的加拿大政党政治中有得力的策应,别从一开始就让主流社会看咱们党派活动家的笑话。
从原住民生存状态的社会演变关注加拿大族裔多元问题,这应是个很大的题目,但许多相关信息也反映在现实生活的细节中,可看到官方政府在维护主流社会传统地位的顽强态度,以及西方国家在对待少数族裔问题上的战略一致性,这也是“全球化”即“西方化”的另一种解读。
对此,任何想在主流社会政党政治领域单独耕耘一片“自留地”的人,都应该有尽可能深刻的认识。
据了解,澳大利亚和美国等都强烈反对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哈珀在会晤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后,也一改加以前比较宽厚的立场,转而认为该宣言可能有问题。
潘迪思随后对该宣言也提出若干忧虑,说它“违反宪法”,会阻碍在原住民土地进行军事行动,并危害现有土地协议等等。
究其实质,哈珀和潘迪思们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新保守主义普遍上升中的一种“回归”,向所谓“西方传统价值”的“认宗”。
即便贵为联邦总理,哈珀所主导的上述政策变化在加也有不同声音。
由国际特赦组织获得的文件显示,加拿大外交部等部门的官员们,就曾呼吁政府支持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但显然这些意见被搁置了。
加拿大的历史不算长,但在这不算长的历史中,原住民问题应该比任何族裔问题都重要得多,所以被称为“第一民族”(First Nation)。
相比较美国在西部开发时期对印地安人的血腥镇压和暴力驱逐,加拿大还算得上是仁慈了。
即便如此,加拿大三级政府与原住民的各种矛盾一直不断,像安省的“土地纠纷”闹到封路抗争。
当代加宪法危机反映了土著民族与英法主体民族在修宪问题上的矛盾。
在加拿大这片广袤土地上,自古就居住著土著民族,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
长期以来,土著民族处于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一直被排除在加拿大政治生活之外,没有多少人真正愿意去倾听他们的呼声。
土著民族是加拿大最早的民族,却也是最后获得选举权的民族,直到1960年《加拿大权利法案》实施后才得到宪法保证。
从70年代初开始,土著民族也建立自己的政治组织,但在1982宪法收回谈判时,《权利与自由宪章》中起初并没有土著人的条款,因为一些省害怕土著人的土地要求会妨碍省政府对自然资源的控制。
尽管最终写进宪法第35条,肯定了现存的土著民族权利,将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包括在“加拿大土著民族”的范围内,但这项内容仍十分模糊,无论从法律还是政治程序上都没有对这些权利的概念、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土著人对于1987年达成的《米奇湖协议》宪法修正案表示强烈反对。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曾就加拿大原住民问题发表过一份专门报告,对其生活条件的低下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加拿大最紧迫的人权问题。
联合国特别调查人罗道尔弗在该报告中说,与加社会其他群体相比,原住民面临严重的贫困、婴儿死亡率高、失业、疾病、自杀、犯罪率高、儿童色情和虐待妇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虽然原住民只占加总人口4.4%,而被关进监狱的人当中有17%的原住民。
原住民得肺病的人要比其他加人高6倍,原住民平均寿命要比其他加人少10年。
由此观之,应该从宏观角度审视主导共同体与亚集体认同矛盾的现象,认识到这是在政治制度构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考虑如何在宪政建设中解决这个问题,这对加拿大联邦制的前景至关重要,对任何有志于投身加国政党政治者亦至关重要。
(原题:从原住民看族裔权利)
(时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