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天一个平常的中午,我和平日一样在11点45分完成手头的工作,打开我装饭盒的红色小包,正准备大力建设一下物质文明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件:我忘记装饭盒了!
5分钟后,我走在大街上,盲目而且焦虑着搜索某种能引起我食欲的东西,麦当劳,pizza pizza, 都不合我的心意,今天的午饭在哪里?这时,一个熟悉的黄绿色招牌出现在我眼前,subway!我不由得走进去,熟悉的气味,熟悉的环境,我站在队尾,3个服务员在柜台后忙碌着,一个年轻的女孩似乎还是中国人,她的动作很快,也很准确,明显快于她两个同事,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没有个一年半载的功底是达不到这个水准的。
看来她似乎对自己很满意,但我知道她在这个店里并不是最好的,真正的行家里手做一个sub平均不用20秒,而我无疑就是此中高手。
熟悉的画面闪现在我脑海里,就在那个时刻,我忽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冲动,来纪念我过去2年的subway打工生活。
此Subway不是彼Subway
第一次知道这个牌子的快餐店是2001年初我登陆后的第三天。
我和老公走在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牌子-subway,我惊喜地告诉老公,我们家门口有个地铁站!老公同样惊喜:真的啊,为什么roommate说去地铁还要坐20分钟车,骗人!怀着对roommate的不满,我们好奇地走了进去,加拿大的地铁和北京的有什么不同?第一感觉是加拿大的地铁真香,面包香和肉香,第2感觉是走错了,因为找不到下楼楼梯,用磕磕巴巴的英语在详细询问店员后,我们惭愧地退了出来,原来这是一家快餐店。
随后,我和老公一致认为这是家黑店,故意起个怪名字,骗人误进,真不上档次,真坑人。
回去查了一下internet,原来是个有名的连锁店。
Subway是我在加拿大的第2个雇主,我的工作是 counter help,第一个offer是一家制衣厂给的,我在著名的越南所排了一清早的队和一个大姐一起等到的这个职位,主要是负责剪线头,一小时5.5元,现金。
在干了4小时后,老公接我回家了,因为他看我坐在桌子上专注的剪线头,觉得好可怜,死活不让我去了,害得我白干4小时,没要钱。
而Subway这个offer是我2个月后walk in 得到的,当时它窗上贴着help wanted的广告,我硬着头皮进去,那天正好女老板在,给我一份考卷,相当于小学2年级的数学,我很快答完了,她问我有经验吗,我说我在中国有麦当劳打工的经验,其实我只有吃麦当劳的经验,还不丰富。
她问了几个问题,我云山雾罩的讲了一通,答案现在想起来我都脸红,估计被识破了,我悻悻地离开了。
没想到2天后她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培训,我真的很意外,很紧张,我终于迈出加拿大生活的第一步了。
我的老板有两家店,离的很近,她自己担任2个店的manager,我工作的店在dundas和bay上,附近有灰狗车站,店虽小,生意好得不得了。
后来我和另一个白人女孩根据客人流量偷偷算过她能挣多少,这里就不公布了,反正当时羡慕得直流口水。
第一天上班很难忘,和在中国一样。
在中国我是大学老师,教成人大专,还是班主任。
第一天,一个家长领着她儿子来找我,她儿子看上去有二十四、五,她对我说,老师,我儿子就交给你了,我当时觉得自豪感油然而生。
便说,放心吧。
天知道,我那时22岁还不到呢。
诸同事形形色色
话说subway上班第一天,10点钟我准时出现在店外。
老板亲自培训我。
我负责准备工作,包括切西红柿、洋葱、辣椒等等。
这些活对我来说小菜一碟,在家我老公是大厨,我打下手已经有年头了。
我干得很好,切洋葱我也不流泪,因为有隐形眼镜。
(后来她们总叫我切蔬菜,最后赢得”vege girl”的光荣称号)随后老板教我分肉,这有难度了,我根本记不住那些肉的名字,只好拿个菜单狂背,背也背不进,主要不认识单词,只好在厨房磨洋工。
一不小心走出厨房,我一看,天哪,门口站了一排十几个老外,吓得我刺溜一下跑回去继续磨洋工。
一会,老板喊我的名字,我看是躲不了了,只好硬着头皮出去,这时人少了一些,我们有三个人一起为顾客服务,我,老板,和一个白人胖女孩,那个女孩后来成为我的好朋友,最后我为她仗义地辞了职,留下了感天动地的一幕,这是后话。
我们店除老板外共有5位员工:我,白人胖女孩,一个台湾小伙子,一个罗马尼亚女孩和另一个中国女孩。
罗马尼亚女孩最漂亮,人很勤快,老公是个作家,基本没什么作品。
她老公的主要任务就是养一条狗,估计是想向海明威的路子发展。
白人胖女孩对我很友好,主要是我太勤快了,因为英语不好,所以抢着干活,希望给大家个好印象。
那个白人女孩是业务骨干,小时数最长,工资也最高,每小时8.5元。
我只有6.75块,当时也只干11点到3点,算是part time工作。
台湾小伙子据说是个色鬼,老是骚扰女同事,连白人胖女孩也敢骚扰,白人女孩的男朋友是个黑人小伙子,他都不怕。
但万幸没发生在我身上。
在和我合作时,他就是偷懒,说去买点水果,竟然坐车去唐人街,来回一小时,让我一人忙。
生活就这么简简单单过着,白人女孩喜欢和我一起工作,我也求之不得,因为有她在,凡是和人打交道的除了顾客外都是她出面,我最省心了。
在她的指导下我制作sub的技术日益熟练精湛,后来一点都不比她慢,中午人多时,我们俩就可应付了,老板乐坏了。
白人女孩22岁,五官长得蛮漂亮,就是太胖。
她高中毕业后就出来做事,先前在一个中国人的office工作,后来出了车祸,好了以后就在这里了。
她的男朋友是个黑人小伙子,好象没工作,没事就到店里来,她对她男朋友好得很,每次都拿juice给他喝,当然基本不付钱,付也是意思一下,还要喝那种瓶装的,散装的不喝。
她对我不错,除了因为我干活勤快外,我对黑人没偏见,她告诉我,为了她男朋友,她和家里翻脸了,我鼓励她,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她很感激我理解她,有时和男朋友吵架,也来找我诉苦,我安慰她,没有牙齿不碰舌头的,要互相理解。
他们和好后她把我说的话告诉她男友,她男友说我是真正的好人,最好的朋友,呵呵,做人虚伪点真好!
她对我也挺仗义,有一次,一个老外男的来买吃的,他是老主顾了,order时我没听清楚,第2遍也没清楚,第3遍我懂了,正要作sub,那个男的嘟哝了一句什么什么,我没听清,白人女孩马上和那个男的吵起来,说男的没教养,说我是新手,已经干得很好了,男的骂她是肥猪,我在一旁急得不行,只恨自己英语不济,书到用时方恨少,但是加拿大的群众真是好,一致帮我们,最后男的在群众的批评中恨恨地走了。
我想那个男的肯定不来了,老板要是知道失去个老主顾,说不定会批评我们。
谁能想到,那个男的不到一星期又回来了,还向我们道了歉,看上去还挺真诚,我想他肯定是就喜欢吃这口,没别的午饭可选择了。
但白人女孩和老板关系不好,老板喜欢让她加班,还不pay overtime,长工资也慢得很,白人女孩老让男朋友吃免费的食物,被老板发现也不在乎,有时还去什么政府部门去complain老板,老板有时气得不行,还没办法,她是骨干,工作很敬业,老板还要依靠她。
她们的关系很微妙,互相依靠,互相提防。
招新人朋友被炒
后来老板新招了个中国女孩,比我大几岁,很老成的样子。
她一来就拼命干活,象我刚来时候一样,但她不象我见人就摆笑脸,她从不夹着尾巴做人,一上来就牛气冲天的。
她不太喜欢做sub,每次抢着收钱,可能有当manager的抱负吧。
白人女孩不喜欢她,我和白人女孩时常摆一个小盒子在柜台上收tips,这是禁止的,但是老板装作看不到,每星期能收大约10几元,由白人女孩先保管,然后我平分,其实我知道她每次都私藏一点,我也故意不点破,老公说过蝇头小利不要计较。
那个中国女孩来了直接就向老板complain,说我们没分她,老板调解半天,白人女孩才给她几个硬币,她气鼓鼓地收了。
其实我知道她也不会在乎这几毛钱,可能是要求平等吧,但是你初来乍到,又没有open的性格,非常较真,谁会喜欢你?
中国女孩干活很慢,但小时数逐渐增多,我知道白人女孩可能要被fire了。
这一天终于到了,这天有一个subway总部的人来做例行检查。
中午他和老板在办公室里嘀嘀咕咕很久,白人女孩对我说,他们准是在说她,因为老朝她看。
果然,老板出来直接对她说,你被fire了,白人女孩不服,那个男人使劲帮老板说话,3人在办公室里激烈争吵,但结果是不能改变的:白人女孩只能离开,有2个星期extension,让她找工作。
我真的同情她,想想我的处境,真觉得没意思,辛辛苦苦的干活,说被开就被开,她其实干活真是一丝不苟,没话讲。
我学校基本没戏了,toefl又要过期了,意味着还要重考,一瞬间我简直急火攻心,我对白人女孩说,我也辞职算了,她说,你别为我丢掉这份工作,你们刚来加拿大不容易。
我想也是,老板对我不错,我不能立刻让她下不了台。
但我心意已决,一定要进学校,不能这样混下去了!
为朋友毅然辞职
白人女孩终于没干够一星期就走了,我们晚上常打电话,她说她必须立刻工作,要不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她男朋友整天街上晃,也不工作,好象是个建筑工,on call的。
我很同情她,越想老板越不仗义,我决定辞职了,以声援我的好朋友,其实我性格有点懦弱,不过那时不知怎么了,就特别想仗义一下,抑制不住。
终于在白人女孩离开的第5天,我提出辞职。
老板非常吃惊,她眼睛几乎快从眼眶中射出来了,她不能理解我为何毫无征兆地提出辞职。
她问我是不是因为白人女孩,她需要知道一个合理的理由。
我告诉她我从前是个老师,来加拿大不是为了打工的,我想进这里大学深造的,但是现在机会不好,只好打工,但这只能是过渡。
我边讲边伤心,竟然自怨自艾,流下眼泪,吓得老板一个劲安慰我,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说她坎坷的一生比我还惨,40多岁才有小成,罗马尼亚姑娘几乎陪着我落泪,估计也勾起她的伤心事了。
最后在高喊理解万岁的口号中,我们达成共识,我再帮她干2个星期,让她找新人代替,我随时都可以来这里工作,只要我愿意,其实老板还真不是坏人哩。
老公很支持我,他一贯主张做仗义的事,当仗义的人,只是我很少让他满意过。
走大运我“范进中举”
于是我又开始找工作了,白人女孩约我一起去,她对我的辞职也很高兴。
我们去附近的dufferin mall,有help wanted的就进,我发现我基本没戏,平时都吃闭门羹,和她在一起,简直是垫背的,她是本地人,英语没问题,我可惨了,来来回回就几句,老板们对我兴趣都不大,白人女孩倒是香馍馍了。
最后她在一个卖五金的店子里找到工作,起薪8元,真让人羡慕。
不过那天我也有高兴事。
第一件喜事,在她面试时,由于老板几乎不问我问题,我站在店门口到处乱看,结果在街道角落里捡到一摞TTC车票,乐得我赶紧放到我口袋里,还不忘环顾四周,确信没丢中国人脸。
这是第2次捡东西了,第一次捡了轮胎店的20元代币券,长得可真像20元真钱,我是当真钱捡的,捡起来后发现不是钱,一怒之下给扔了。
第二件喜事发生在晚上,我拿到学校的offer了!现在回忆起来,都兴奋得有些战栗,充分理解范前辈中举时的感受,太多的拒绝造成我接到offer时的脑袋一刹那的空白。
我很高兴再回忆一下那个瞬间。
9点左右,我打开电脑,那时学校的拒信基本都到了,名校烂校差不多都齐了。
我习惯地点开我的邮箱,发现又来了一封email,是所不错的大学,口碑颇好,我当时差点因为申请费稍高而放弃它,我认为又是封拒信,但它不是,它是一个offer,但那一瞬我仿佛在云端,头脑混乱,看了几遍都不知什么意思了,把老公从厕所里揪出来确认后,又经过反复阅读,反复分析,得出的确是个offer。
那个晚上是我们来加拿大最高兴的夜晚了。
仗义真有好报哦,我心中暗自鼓励自己,新的生活开始了,subway,bye-bye了!(vege 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