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首都区域(Capital Regional District)的狗只词主,如果爱犬被认定为“危险狗只”,将须支付一百元的特别路附加费。
首都区域附则(By-law)执法主管布朗(D. Brown)表示,如果狗只攻击人或其他狗或猫,牠便会被认定为“危险狗只”。
布朗又表示,这是动物管制执法人员的权限,任何具有以上攻击性的狗只,不论种类均有可能成为“危险狗只”。
布朗指出,大维多利亚地区大概只有 35 只“危险狗只”,牠们的附加费将会用来支付部分的额外执法成本。
他说,一百元根本不够支付这些成本,但是朝此方向所踏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