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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即将修订公民法涉及移民入籍

文章发布时间:October 31, 2002

依据即将提交国会审议的公民法修正案,联邦内阁将丧失剥夺本国人民公民权的权力。

消息人士称,公民暨移民部长柯德尔今天提交的这项法案,旨在修改有二十年历史、已显得过时的公民法,该法案与二年前提交国会审议的法案大同小异。

2000 年 5 月,国会众议院已经通过了当时的公民法修正案,但在尚未得到参议院批准时,联邦政府便宣布解散国会和举行大选,那项法案因此自动失效。

这项新法案可能会包含一项联邦内阁将剥夺公民权的权力转交给法院的条款,此举旨在将此程序非政治化。

在现行法律下,如果有人被发现在其入籍申请书中说谎,联邦内阁即有权据此剥夺他的公民权。

很多人批评说,这项法律规定令剥夺公民权的程序变得太政治化。

联盟党的公民暨移民政策发言人阿布隆齐说:“这已是自由党政府第三度试图修改公民法,我们希望这次他们能够善始善终。

她又表示:“剥夺公民权应该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现在的从政者实在管太多闲事了。

公民法修正案预期还可能列入新的入籍誓言,以更新现行自 1947 年起使用的誓言。

新入籍誓言或许将清晰地表达忠于加拿大与英国女王,而现行的誓言只是说忠于英女王,而未提及加拿大。

这项法案又可能要求新公民承诺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和维护民主价值观。

在自由党政府 1999 年提交国会审议的公民法修正案中,曾有收紧申请入籍资格的条款,规定永久居民在六年之内必须有三年居住在加拿大,才能具有申请入籍的资格。

在新的公民法修正案中,亦将有居住期的条款,但目前不清楚是否会照搬 1999 年那项法案的规定。

新法案还将可能取消公民法官,代之以负责主持接受入籍申请及宣誓的专员。

现行的公民法官,虽然名为法官,其实他们既非法官,也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通常是政府酬庸性质的职务。

早在马齐担任公民暨移民部长的 1994 年,联邦政府便在公民法修正案中首次建议取消公民法官这项职务,部份原因是公民法官往往降低处理入籍申请的效率,从而成为入籍申请程序中的一个瓶颈。

而且,以文官身份的公民专员取代公民法官,也有助于使入籍标准更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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