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媒体的两则消息引发了人们的注意:一是《星岛日报》报道说,约有24人在Rogers有线电视公司门外的行人道列队抗议并展示标语,要求该公司放弃中国九家电视台(即“长城平台”)在加拿大播出的申请。
他们认为这些电视台受中国共产党控制,不应获准在加拿大播出。
事实上,近来,由于持续有团体提出反对“长城平台”落地加拿大(以下简称“落地事件”),这已经迫使加拿大电台电视广播局(CRTC)无法做出决定,于是在2006年3月31日发出了官方通知,就“长城平台”、落地加拿大继续征求公众意见,把征求意见的日期延长到5月3日。
另一条消息则是《多伦多都市报》的主编木然撰写的评论:“长城平台”落地是狼来了吗?这篇文章对“落地事件”则完全持肯定态度,认为“长城平台”不是狼,我们也不是狼孩——这无非是让本地华人多收看几个中文电视节目,仅仅是多了些“找乐”的选择而已。
为此,该文还呼吁,请每一个关注此事的华人站出来表达意见、发出声音。
此文在多咨处网站转载以后,从论坛中的跟帖评论来看,其反响非常大,已有200多个各种评论,同时绝大部分网友都表达了对“落地事件”的不同程度的支持,支持者的人数要远多于反对者。
这两则报道说明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即便是在加拿大的民主社会里,一项原本可能是大部分人都认同的事情,但如果认同者、支持者只是一盘散沙,并没有组织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那么这件事情也很有可能也是办不成的。
这是因为反对者是在有组织地发出反对的呼声,尽管反对者的绝对数目可能远低于支持者,但当局听到的更多的却是反对者的呼声!
难道在民主的加拿大社会里也是如此,谁的音量大、谁的嗓门高,谁就有理?这不禁令笔者回忆起了一个遥远的故事。
在一个自称非常“民主”的岛国,每件事务都要全民集合来表决。
居民表决的方式就是吹金喇叭:赞成的,请吹金喇叭;反对的,也请吹金喇叭。
哪边吹的声音大,就照哪边的意思办。
这看起来很公平。
但问题是,这个岛国却不是人人都有金喇叭,只有富人才买得起金喇叭,穷人只能在吹金喇叭的时候做陪衬……
加拿大华人社区的此次“落地事件”与以上这个金喇叭的故事情形,多少具有某种类似性:虽然在民主的加拿大人人平等,人人手中都有一支金喇叭,但因少量的反对者在大吹、猛吹、有组织地吹成共鸣声,以至于让人们感觉到,其反对的声音无处不在。
而数量上虽然占了多数的支持者却从未抱团,只是不同步地东吹一下、西吹一下,七零八落,没有充分地行使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
这导致了后果可能就不会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不得不“让位于”少数。
于是,只好再来一次中国人的胜利“法宝”,阿Q精神:不与他们一般见识了……
难道“落地事件”将会是这样一个结局么?不!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那么,又怎样避免这一结局?笔者认为,唯一避免的方法就是,让我们每一个关注“落地事件”的华人,都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吹奏起这支手中的金喇叭!
为了让我们华人社区的金喇叭吹奏起来,我个人认为,除了呼吁本地华人加强民主意识以外,还需要以下两方面力量的参与:
一是媒体的参与:就这次“落地事件”,媒体应当加大报道的力度,让华人对此事件有充分的了解,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应当允许他们在媒体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媒体也可以通过民意调查、征集签名的方式,来表达人们的意见。
已有多位多咨处网站的网友表达了希望本网站启动一项签名活动的意愿,我们正在考虑将其付诸行动。
二是社团的参与:这次“落地事件”是华人社区普遍关心的一件事情,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反对的社团已采用多种方式向加拿大电台电视广播局表达了他们的意见,但支持的社团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却差强人意,还有不少社团甚至对此漠不关心,这是不正常的。
事实上,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落地事件”的社团,他们都是在行使民主权利,都应当得到公众的尊重。
所以,我个人认为,各社团应该借此机会,积极收集其属下会员的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将他们的意见反映给加拿大电台电视广播局,让华人社区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态度得以准确地反映,这是非常必要的。
最后,笔者要强调的一点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吹奏起这支手中的金喇叭甚至比“长城平台落地事件”的本身更重要,因为这是在行使我们的民主权利!
(赵平波)